
甲一)为显示这个法源是清净的缘故,所以开示造者的殊胜。这里所谓“造者”并不是指宗喀巴大师,而是指佛,就是本尊释迦牟尼佛;更广义的说,这个造者是从释迦牟尼佛开始到我们的上师为止,代代相传的诸位上师而言。若我们观阅他们所有的传记(可能有二大部函的论著),就可以知道造者是很殊胜的。基于阿底峡尊者恩泽极大之故,宗喀巴大师在《广论》里,特别把尊者的传记浓缩,是以尊者为《广论》的造者。宗喀巴大师在《广论》中说:“故彼(《道灯论》)造者,亦即此(《广论》)之造者。”这个“彼造者”是指阿底峡尊者,宗喀巴大师并没有说:“这部《广论》是我自己造出来的。”
23页倒数第2行)第一是“丙一、令发定解故稍开宣说”;第二是“丙二、总略宣说修持轨理”。我们刚刚提到所缘境的将护方式是:“我们的心要能够尽可能的靠近所缘境,透过思惟串习,不断地靠近所缘境。” 靠近法的法要是:“现在我们都是为心所自在(控制),所驱使,今后应该要倒过来,我要能驱使心,让心为我所用。”把心安住在所缘境上,称之为“修”。(45页科判)“庚一、总共修法;庚二、此处修法。”“所言修者,谓其数数于善所缘,令心安住,将护修习所缘行相。”同时要注意的是,应该把修行的次第、数目决定好之后再去修,否则随随便便地修,以后会出很大的问题;即使是非常精进地修行,以后也会有障碍。(第9行)“若从最初令成恶习,则终生善行,悉成过失。故于所修诸所缘境,数量次第,先须决定。”所以一开始修时就要很戒慎。再者是牵引的力量,“次应发起猛利誓愿”,你的心要指向誓愿,并以这个牵引的力量去做修行。所得到的定解,应该不令修余,“谓如所定,不令修余。”(第10行)亦即以所得到的定解去修行,不要修习其他。接着,(第11行)“即应具足忆念正知,而正修习”。现在说明“正知”和“正念”的不同处,事实上正知为先,正念为后。就像我手上拿的这只杯子,我明白手上拿有一只杯子,这是正知,但是我的心要放在我持杯子的这件事上才可以,否则心不在焉,杯子就会掉下去,这就是正念。这有两件工作要做:首先,正知把东西交给正念的手,这是正知的工作;再来是把这个东西交给正念的手之后,“正念”必须一直保持观察手上的东西是否还一直存在,这也就是“正三摩地”。以上这种说法是一位祖师大德所讲的。他说:“在因明学里面,关于正念与三摩地(禅定)的定义是不一样的,可是不管因明学怎么解说,我认为具足正念就是三摩地的本质。”任你所串习的、所习惯的是何种善所缘境(善业),即令你的心能够一直串习它,但也必须具有三个条件才称之为“修”:第一个是安住在善的所缘境上(住分);第二个是要很清楚你所安住的所缘境(明分);第三个是对善法的执持心要很坚固(执持分)。在“住分”、“明分”,还有“执持分”三分具足之上,心对所缘境有这三个特色就称之为“修”。
49页最后1行)“过患有三,一、由受用因所生过患者,谓应思惟任何精妙色香味食,为齿所嚼,为涎所湿,犹如呕吐。二、由食消化所生过患者,谓思所食至中夜分,或后夜分,消化之后,生血肉等,诸余一类变成大小便秽不净,住身下分。此复日日应须除遣,及由依食生多疾病。三、由求饮食所起过患,此有五种,(一)由为成办所生过患者,谓为成办食及食因,遭寒热苦,多施劬劳。若不成办忧憾而苦;设若成办,亦恐劫夺及损失故,发起猛利精勤守护,而受诸苦。(二)亲友失坏者,谓由此故,虽父子等互相斗诤。(三)不知满足者,由于饮食爱增长故,诸国王等互相阵战,领受非一众多大苦。(四)无自在过失者,诸食他食者,为其主故,与他斗竞,受众多苦。(五)从恶行生者,谓为饮食,饮食因故,三业造罪,临命终时,忆念其罪,追悔而死,没后复当堕诸恶趣。虽乃如是,然亦略有少许胜利,谓由饮食安住其身,若唯为此故,依止饮食,不应道理。故应善思而后受用,谓由身住,我当善修清净梵行。施者施主,亦为希求殊胜果故,榨皮血肉而行惠施,亦当成办彼等所愿,令得大果。又应忆念《集学论》(寂天菩萨著)说,应当思念饶益施主,及身中虫,现以财摄,于当来世,当以法摄。又应思惟当办一切有情义利,而受饮食。《亲友书》(龙树菩萨著)亦云,‘应知饮食如医药,无贪嗔痴而近习,非为骄故非慢故,非壮唯为住其身。’”| 欢迎光临 藏密修海 (http://www.zmxh.com/bbs/) | Powered by Discuz! 7.0.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