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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菩提道次第] 决定菩提道次第中所说实修之门一切善说精髓

决定菩提道次第中所说实修之门一切善说精髓

善说精髓

(决定菩提道次第中所说实修之门一切善说精髓)

达波贡钦昂旺札巴 著
江波(仁钦却札) 译  

(作者简介:达波贡钦昂旺札巴,公元十五世纪出生于达波沓地方。幼年出家,从杰洛卓佩巴听般若、量论。至色拉杰,以善习大论闻名。于下密院从举钦坚讃桑波听“集密四家合注”,于甘丹从杰却炯嘉措(甘丹墀巴, 1534-1539)听怖畏、时轮等。曾任下密院法台。复任达波扎仓第二任法台。“贡钦”是大修行者的意思。此师的详细传记似乎阙如。)

敬礼诸大德师长!
以胜三学教证业,能如实持佛密意,
随学彼大阿阇黎,实修显密道次第。


此中菩提道次第引导分四:(甲一)作者殊胜;(甲二)法殊胜;(甲三)如何闻说其法;(甲四)如何正以教授引导弟子之次第。
 (甲一)作者殊胜
详见他文。

 (甲二)法殊胜分四:(乙一)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殊胜者;(乙二)一切圣言现为教授殊胜;(乙三)易获胜者密意殊胜;(乙四)极大恶行自趣消灭殊胜。
 (乙一)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殊胜者:
三乘所有断证类,道之主次尽所有,
知是一人成佛道,通达一切教无违。

 (乙二)一切圣言现为教授殊胜:
依师教授获决定,一切圣言之含意,
观止实修次第明,根绝谤法现为诀。

 (乙三)易获胜者密意殊胜:
虽诸教典为妙诀,未学难获其密意,
纵获亦须久辛劳,此则易解佛密意。

 (乙四)极大恶行自趣消灭殊胜:
是故有分佛之教,障碍方便二次第,
舍弃善说此诀除,极大恶行自消亡。



 (甲三)如何闻说其法分三:(乙一) 听法之理;(乙二) 说法之理;(乙三) 结束时共作之理。
 (乙一) 听法之理分三:(丙一)思惟闻法利益;(丙二)于法与法师发起承事;(丙三)正听闻之理。
 (丙一)思惟闻法利益:
若由闻法发信意,成妙欢喜获坚住,
启发智慧无愚痴,用自肉买亦应理。

 (丙二)于法及法师发起承事:
专信恭敬而闻法,离慢不轻法法师。
发起承事、恭敬者,谓于师起如佛想。


 (丙三)正听闻之理分二:(丁一)依六种想;(丁二)断器三过。
 (丁一)依六种想者:
自如病者师如医,教诫为药修为疗,
于如来起善士想,及发正法久住想。

 (丁二)断器三过:
倒覆底漏垢过断,善谛听闻意思念,
总之忆念成佛因,及闻功德而喜闻。


 (乙二)说法之理分四:(丙一)思惟说法利益;(丙二)于大师及法发起承事;(丙三)以何意乐与加行而说;(丙四)于何等境应说与不应说之差别。
 (丙一)思惟说法利益:
断求利敬等染心,及除邪见如实宣,
《劝发增上》、《具威经》,说无量理当思之。

 (丙二)于大师及法发起承事:
佛说佛母自设座,法乃诸佛应敬境,
故应于法及大师,随念德恩起敬重。


 (丙三)以何意乐与加行而说分二:(丁一)意乐;(丁二)加行。
 (丁一)意乐:
吝法自讃厌说法,举过推延嫉应断;
于徒修慈具五想,如理说善乐资想。

 (丁二)加行:
沐浴洁净为前行,坐妙座诵甚深咒,
舒颜审定诸义理,以众教因宣正法。


 (丙四)于何等境应说与不应说之差别:
听闻规矩如戒经,未请不说知是器,
未请亦说为特例。


(乙三) 结束时共作之理:
听讲善回大菩提。如是每座之听讲,
皆有所说无量利,听讲入道此关要,
前行妙诀当爱重。



道之根本依止知识

  (甲四)如何正以教授引导弟子之次第 分二:(乙一) 道之根本依止知识之理;(乙二)既依止已如何修心之次第。
  (乙一) 道之根本依止知识之理分二:(丙一)令发定解故稍开广说;(丙二)略示修习法。
  (丙一)令发定解故稍开广说分六:(丁一)所依善知识之相;(丁二)能依弟子之相;(丁三)彼应如何依师之理;(丁四)依止胜利;(丁五)未依过患;(丁六)摄彼等义。
 (丁一)所依善知识之相:
次说实修正教授:弟子相续发一德,
亦观待于善知识,初依止法关要大。
能以戒学制心马,以念知索令得定,
慧目能观深实性,多闻较自德增上,
教理达实性亦可,善巧引导而巧说,
兴悲开示悲悯体,勇悍刚抉勤无倦。
三学达实性悲五,虽是主要今难得,
功过二者取德胜,此等具足堪依止。

   (丁二)能依弟子之相:
不堕党类广希求,具慧分辨道非道,
听时于法善属意,此等具足弟子相。


  (丁三)彼应如何依师之理分二:(戊一)意乐依止之理;(戊二)加行依止之理。
  (戊一)意乐依止之理分二:(己一)修信以为根本;(己二)随念深恩应起敬重。
 (己一)修信以为根本:
增上信取轨范德,剎那亦不观师过,
或成或障悉地故;若放逸观即刻悔。

 (己二)随念深恩应起敬重:
此处随念师深恩,当如《十法》《华严经》,
所说吟诵且思惟,此乃意乐依止理。


 (戊二)加行依止之理:
自子妻财与随从,洗浴按摩擦侍病,
遵行师教无违逆,修供为主令欢喜。


 (丁四)依止胜利:
诸佛欢喜知识亲,不堕恶趣业惑衰,
功德渐增、悉成办,现久义利胜供佛。


 (丁五)未依过患:
倘若依止法颠倒,大愚死堕无间烧,
功德不生生退失,恶友师亦招此愆。


 (丁六)摄彼等义。
若是至心欲行法,恒依无错引导师。
以知利益过患心,护师誓句逾爱命。


  
 (丙二)略示修习法分二:(丁一)正明修法;(丁二)须以两种修法而修之原由。
 (丁一)正明修法分二:(戊一)座上修时应如何;(戊二)座间时应如何。
 (戊一)座上修时应如何分三:(己一)加行;(己二)正行;(己三)结行。  
 (己一)加行:
次凈处安三所依,无谄供具设端严,
座上端身跏趺坐,归依发心与心合。
观资粮田师为主,修七支摄集净要,
礼供劝请随喜五,集福忏凈喜令增,
为令集净增诸善,终无穷尽故回向,
摄集净增无尽三。供曼陀罗作祈求:
敬知识等无倒心,一切发起并息灭,
内外障等猛利欲,多返祈祷决定行。


 (己二)正行分二:(庚一)总修法;(庚二)此处修法。
 (庚一)总修法:
为令自心堪住善,所缘数量与次第,
定无增减具念知,否则终生善成过。

 (庚二)此处修法:
此处思惟依师利,不依过患防观过,
纯念功德修净信,及修念恩发诚敬。


 (己三)结行:
后回向善为次第,一昼夜分四座修,
暂应时短次数多,获暖相已随宜行。

  
 (戊二)座间时应如何:
所修所缘于座间,数数忆持不逸散,
修集资粮净罪障。又护根门食知量,
精勤修习寤瑜伽,眠时身仪正知行,
加正结行座间修,至观皆同正行别。


 (丁二)须以两种修法而修之原由:
烧洗珍宝成堪能,如是于黑白业果,
厌离净信之作意,猛利长时观察修。
随所欲成止观故,修无常是上观修,
如修奢摩他之时,多观非妙须止修。
是故智者孤萨黎,止与信等定应修,
止住观察二皆须。又沉掉是住心障,
猛利凈信除沉最,猛利厌离能断掉,
定量妙典多说故,能除违缘不视过。



于有暇身劝取心要

 (乙二)既依止已如何修心之次第分二:(丙一)于有暇身劝取心要;(丙二)如何取心要之理。
 (丙一)于有暇身劝取心要分三:(丁一)认明暇满;(丁二)思惟利大;(丁三)思惟难得。
 (丁一)认明暇满分二:(戊一)有暇;(戊二)圆满。
 (戊一)有暇:
边地根不具倒见,无佛教四人无暇,
长寿天并三恶趣,离此八种说为暇。


 (戊二)圆满分二:(己一)自圆满;(己二)他圆满。
 (己一)自圆满:
人复生中诸根具,未作无间信三藏。
 (己二)他圆满:
佛降说法圣教住,随转有他具悲悯。

 (丁二)思惟暇满利大:
已获身具十圆满,注重此生乃畜行。
俱卢不堪为戒身,多数欲天上界天,
其身无新得圣道,三洲男身除女性,
是心力大妙人身,若无利似为咒惑。
不仅圣道须此身,人天身财眷属因,
此身修施等非他,是故应常思利大。


 (丁三)思惟难得:
持不善品恶趣门,自诸善为嗔贼夺,
不凈宿过不护后,懒散若此将何趣?
安乐待法故须修,具师暇满能修法,
不修暇满难再得,死无定期现应修!
相较恶趣善趣稀,其中暇满更稀有,
总之体认暇满体,由因果门思难得。


 (丙二)如何取心要之理分二:(丁一)于道总建立发决定解;(丁二)正于彼道取心要之理。
 (丁一)于道总建立发决定解分二:(戊一)三士道中总摄一切圣言之理;(戊二)显示由三士门依次引导之原由。
 (戊一)三士道中总摄一切圣言之理:
一切圣言所诠道,决定摄入三士道,
成增上生决定胜,除此圣言不说他。
分增上生决定胜,依次成三故遍属。


 (戊二)显示由三士门依次引导之原由分二:(己一)显示何为由三士道引导之义;(己二)如是次第引导之原由。 
 (己一)显示何为由三士道引导之义:

导以少分中下位,共道前行引入大。

 (己二)如是次第引导之原由分二:(庚一)正说;(庚二)所为。
 (庚一)正说:
发心大乘道命木,如点金汁圆二资,
现竟无余希欲事,此妙心成定无疑。
为发如是具德心,于胜利起大欢喜,
当修共下中意乐,其次决定修彼心。
此心根本为慈悲,自乏安乐众苦逼,
思时若不生忧恼,不忍他苦何能生?
是故恶趣受苦理,善趣亦乏安乐理,
配自下中觉受思,于亲众生发慈悲。
又下中时诸集净,发心前行修治法,
下中法类成大支,思此等理殷重修。
由此发心令坚固,仪受愿心听学处,
次若负荷佛子行,受行律仪舍命护,
断下中缠犯还凈。总学六度别学止,
为发神通及胜观,探究真理次入密。
又知深广之道已,次第数量双决定,
不以一分而知足。


 (庚二)所为:
若下中道是大支,何须立名三士道?
摧慢未学称佛子,广益上中下心故。
经与诸大车皆说,须渐发起三士心。
下士不堪胜道器,示共上中道无过。

  
于共下士道次第修心

 (丁二)正取心要之理分三:(戊一)于共下士道次第修心;(戊二)于共中士道次第修心;(戊三)于上士道次第修心。
  (戊一)于共下士道次第修心分三:(己一)正修下士意乐;(己二)发此意乐之量;(己三)除遣此中邪执。
 (己一)正修下士意乐分二:(庚一)发起希求后世之心;(庚二)依止后世安乐方便。
 (庚一)发起希求后世之心分二:(辛一)思惟此世不能久住而念死;(辛二)思惟后世二趣苦乐如何。
 (辛一)思惟此世不能久住而念死分四:(壬一)未修念死之过患;(壬二)修习胜利;(壬三)当发何等念死之心;(壬四)修念死理。
  (壬一)未修念死之过患:
日日起念今不死,惟思现法慧目衰,
三门掺罪善力弱,背弃正法无更甚!
是故至心当念死,视勤现世无心要。

  (壬二)修习胜利:
执不死方衰损门,念死一切圆满藏。

此时能办士夫利,耽延痴睡并闲谈,
饮食散乱知为过,死无定期当铭记。

  (壬三)当发何等念死之心:
虽生怖惧难遮死,当畏糅杂罪没亡,
灭恶趣因、办人天,决定善因巧迁识。


 (壬四)修念死理分三:(癸一)念决定死;(癸二)思死无定期;(癸三)思死时除法之外余皆无益。
 (癸一)念决定死分三:(子一)思死主决定当来无缘能令却退;(子二)思寿无可添而无间有减;(子三)思于生时亦无暇修法而决定死。
 (子一)思死主决定当来无缘能令却退:
旋即死故难无畏:三有无常如秋云,
众生生死等观戏,众生寿行如空电,
犹崖瀑布速疾行。若能向内思无常,
万物无不示此理。

  (子二)思寿无可添而无间有减:
中间生亦日近死:人中勇士于初夜,
安住世间胎胞中,彼从此后日日中,
全无暂息趣死前。

 (子三)思于生时亦无暇修法而决定死:
顽稚衰耄不念法,中为饮食睡病耗,
虽住百年少有修。今日死生虽不定,
诸具思择执死方,执不死则悔而亡,
筹备待死岂非妙?


 (癸二)思死无定期分三:(子一)思赡部洲人寿无定故死无定期;(子二)思身极脆弱故死无定期;(子三)思死缘极多活缘稀少。
  (子一)思赡部洲人寿无定故死无定期:
南洲寿量极不定,
  (子二)思身极脆弱故死无定期:
身弱不堪抗死缘,
  (子三)思死缘极多活缘稀少:
活缘少复成死缘,汝定死故当重法。
 (癸三)思死时除法之外余皆无益:
总之现法诸圆满,定舍弃我我弃彼,
身友受用皆无益,如是决定当修法。
是故不应轻此诀,舍而矜慢修上道;
若怯弱念修难生,当作请白发精勤。


  (辛二)思惟后世二趣苦乐如何分三:(壬一)思地狱苦;(壬二)思饿鬼苦;(壬三)思旁生苦。
  (壬一)思地狱苦:
如是速死无暂息,死亡之后非断灭,
为业力引生二趣,堕恶趣感热冷苦。

  (壬二)思饿鬼苦与(壬三)思旁生苦:
饥渴枯瘦痴苦多,长久难忍可经劫,

人间一月为一日,饿鬼寿长达万年。
畜苦甚者亦经劫。若惟芒刺尚难忍,
恶趣苦触又如何?


修趣入圣教最胜之门归依

  (庚二)依止后世安乐方便分二:(辛一)修趣入圣教最胜之门归依;(辛二)发一切乐善根本深忍信。
 (辛一)修趣入圣教最胜之门归依分四:(壬一)正明其境;(壬二)彼堪归依之因;(壬三)如何归依之理;(壬四)归依已应学之次第。
  (壬一)正明其境:
依止后世乐方便:若谁永无一切过,
一切功德所依处,以此为表法圣僧,
是求解脱之依怙。

  (壬二)应归依此之因:
自已解脱诸怖畏,善方便救他人怖,
大悲遍转堪归依。外缘佛成虽不缺,
内缘归依当至诚。

  (壬三)如何归依之理:
如何方成归依者:圆明相好庄严身,
由一音酬各各问,智悲遍转所知轮,
事业任运不间断,此是略说佛功德;
佛修法生法功德;善修法理僧功德;
知三宝德细差别,佛师僧伴法正依,
于自大师教法僧,了知无过余则非。
此等相续若具足,如是即成此归依。

  (壬四)归依已应学之次第:
余天非依离杀害,不共外道住遮学;
任何佛像木造等,皆修礼供起立等,
纵一法字碎黄布,亦当敬如真法僧。
自心为证于三宝,断除不恭修诚敬。
知外内师教徒别;念知三宝诚勤供;
安立有情归依善;随作何事求三宝;
由此得入佛教内,成生律仪之所依,
先集业障轻且尽,功德有形空难容,
不堕恶趣人非人,不能为难所思成,
速成佛故日六次,念诸功德而归依;
无论如何终不舍,若有命难念舍弃,
或执二依坏律仪。自畏轮回见三宝,
具有能力救轮回,下至戏笑不应舍,
诚信共学归依义。


思总业果

 (辛二)发一切乐善根本深忍信分三:(壬一)思总业果;(壬二)思别业果;(壬三)思已进止之理。
   (壬一)思总业果分二:(癸一)正明思总业果之理;(癸二)分别思惟。  
 (癸一)正明思总之理分四:(子一)业决定理;(子二)业增长广大;(子三)不遇未造业;(子四)已造业不失。


  (子一)业决定理:
从总善与不善业,生总苦乐、别苦乐,
从细二业差别起;

  (子二)业增长广大:
微善罪感大乐苦;
  (子三)不遇未造业:
未集业则定不受;
  (子四)已造业不失:
自所造业不唐捐,不遇未造非予取。

 (癸二)分别思惟分二:(子一)示十业道为主要;(子二)抉择业果。
 (子一)示十业道为主要:
十不尽摄三门业,摄粗显说十业道。
戒等善根无一修,自称大乘废行者,
说于佛前欺世间。应护诸言善护意,
身不应作诸不善,彼等勤修大仙道。 
 
 
 (子二)抉择业果:(丑一)示黑业果;(丑二)示白业果;(丑三)示余业差别。
 (丑一)示黑业果分三:(寅一)正示黑业道;(寅二)示轻重差别;(寅三)示此等之果。  
 (寅一)正示黑业道:
杀生为首十不善,有事意乐等四相。
杀生事为他有情,意乐想烦恼等起:
有情想等有四种,惑三毒随一等起,
欲杀总念错亦罪,加行器杖毒咒等,
若自作或教他作,究竟为其加行杀,
彼须先于自身死。等起总念余九同。
不与取事他摄物,意乐想烦恼如前,
等起未许欲离彼,加行力劫或盗窃,
此复寄存负债等,欺诈多同不与取,
究竟发起得心支。
欲邪行事不应行,口与便道等非支,
塔庙师前等非处,怀孕斋戒等非时,
前须无误意乐想,不净行则错亦犯,
然《俱舍》中有异说。惑三毒随一等起,
乐欲行诸不净行,加行发勤勇行事,
究竟两两交会是。
妄语事八他解义,意乐于见变不见,
等想烦恼与前同,等起变想乐欲说,
加行言说或默忍,示相作态亦复然,
自利利他说同犯,妄语离间粗恶语,
教他说亦成业道,律经则云须自说,
究竟谓他领解义,未解此三成绮语。



离言有情和不和,想及烦恼如妄语,
等起和离不和乖,加行实妄美不美,
为自为他说皆同,究竟他解离间语。
恶语事他引恚恼,意乐之中二如前,
等起乐欲说粗言,加行真实或非实,
种性身戒过随一,依彼宣说非爱语,
究竟所说境解义。
绮语事引无利义,意乐作欲说义想,
惑三毒随一等起,乐说无属随意语,
加行勤勇说绮语,许究竟即说语讫。
贪心事属他财产,意乐想作彼事想,
三毒等起令属我,加行于所思发动,
究竟谓念其财等,愿成我所有即成。
恚心事与想烦恼,如粗恶语乐打等,
愿其破财等等起,加行于所思发动,
究竟抉断于打等。
邪见事谓实有义,想于所谤作实想,
三毒等起乐诽谤,加行于所思发动,
于因果用与有事,四谤究竟定诽谤。
意思是业非业道,身语七业亦业道,
思行处业业道定。


 (寅二)示轻重差别:(卯一)十业道轻重;(卯二)附带略示具力业门。
 (卯一)十业道轻重:
身语七前重于后,意三则后重于前;
猛利三毒为等起,久近习多说为重。
恒常耽着无对治,从德尊事所起业,
德恩二事开为五,作善不善皆重大。


 (卯二)附带略示具力业门分四:(辰一)由福田门故力大;(辰二)由所依门故力大;(辰三)由事物门故力大;(辰四)由意乐门故力大。
 (辰一)由福田门故力大:
于三宝师应供处,父母等所损或益,
能得大福及大罪。盗佛法物还得净,
僧物未受则不净。夺食物堕大地狱,
盗余无间边暗生。设由忿恚将众生,
禁闭黑狱于菩萨,忿恚背对尤为重。
焚毁恒河沙数塔,于彼生恚起害心,
说诸恶称罪尤重。若剜十方有情目,
由慈心故令眼还,放出牢狱获梵乐,
胜解大乘欲瞻视,讃叹菩萨福为大;
害南洲众夺其财,障彼施食罪尤重。


 (辰二)由所依门故力大:
悔前防后不藏恶,对治清凈智罪轻,
矜智轻蔑罪尤重。三千在家菩萨众,



供佛灯炷如须弥,出家菩萨一油灯,
供佛得福尤胜彼。由是具戒较无戒,
行道进趣殊异大。具十不善经百岁,
在家无间集众恶,比丘犯戒披袈裟,
一日受用信施重,亦由所依门力大。
具三具二律仪身,近住所修善恶别。
宁吞炽燃热铁丸,不可犯戒受人食,
较依正法所犯罪,十不善是极少恶。

 (辰)三)由事物门故力大:
布施之中法布施,供中如教行为胜,
物门力大余亦多。

 (辰四)由意乐门故力大:
不离一切智心善,恶行之中恚害心,
猛利恒长所作者,斯由意乐门力大,
三善难救害心罪。


 (寅三)示此等之果分三:(卯一)异熟果;(卯二)等流果;(卯三)增上果。
  (卯一)异熟果:
上品杀生至邪见,异熟地狱中饿鬼,
下十说生旁生中,十地经说中下反。

  (卯二)等流果:
等流杀生寿短促,不与取感资财乏,
欲邪行则妻不贞,妄语谤多离间故,
亲友乖离粗恶语,闻违意声绮语故,
言不威肃意之三,贪嗔痴三依次生。

  (卯三)增上果:
增上杀生感外界,饮食药果力微劣,
盗感旱涝果鲜少,邪行污浊不可爱,
妄语农船业不兴,离间高低地难行,
恶语多杌刺石砾,绮语果劣非时结,
贪心盛事渐衰微,恚心疫疠灾战乱,
邪见胜源悉隐没。


 (丑二)示白业果分二:(寅一)白业;(寅二)果。
  (寅一)白业:
现当解释白业道:事意乐与行究竟,
事他有情意乐者,谓见过患欲远离,
加行起行息杀害,究竟正息圆身业,
此断杀生余推知。

  (寅二)果:
异熟十善软中上,依次人欲上界天,
等流增上违不善。


 (丑三)示余业差别:
引乐趣业决定善,引恶趣业定不善,
能满不定共四种。故思作增决定受,
反之业为不定受。作业思已身语起,
增长业除十种业,梦所作等余诸业。
梦作等十不增业。定受业依果时分:
即生果熟现法受,次生果熟顺生受,
三世后熟顺后受,如是感果有三种。


思别业果

 (壬二)思别业果分三:(癸一)异熟德;(癸二)异熟用;(癸三)异熟因。
  (癸一)异熟德:
异熟功德作用因,成修种智妙所依,
寿形族姓及自在,言肃势大男具力。

  (癸二)异熟用:
寿积善形众归仰,族贵遵教自在摄,
言肃四摄因势大,为报恩故受劝教,
男根智广无嫌碍,具力勇健速发通。

  (癸三)异熟因:
异熟因者不害他,施灯明与鲜净衣,
摧伏慢心施乞求,修离四种不善语,
发愿供养师三宝,深见女过救男根,
随宜伴助施饮食。八具三缘异熟妙:
心清净中待自二,修因众善回无上,
至心殷重办诸因,随喜同法离竞争,
不逮、日观所应行,此是待他之两种;
加行待自待他二:前久猛利无间断,
后未受行讃令受,已受讃美令欢喜,
令无间作不弃舍;田清净由心行二,
予众果故等妙田。


思已进止之理

  (壬三)思已进止之理分二:(癸一)总示;(癸二)特以四力净治之理。  
  (癸一)总示:
黑白业果应知修,于此未得真定解,
修空性时舍业果,任修不得佛喜见。
《三摩地王经》中说:“设月星处皆堕落,
具山聚落地坏散,虚空界可变余相,
然尊不说非谛语。一切诸法如水月,
等于幻泡阳焰电,虽诸死已往他世,
有情意生不可得。然作诸业终不失,
如其黑白果成熟,如此贤妙理趣门,
微细难见佛行境。”又如《谛者品》中云﹕


“大王汝莫为杀生,一切众生极爱命,
由是欲护长寿命,意中永莫思杀生。”
如是十不善业等,起心动念亦应遮。
极不现事甚微细,当以精细慧起解,
心莫宽大恣意为,日察三门不放逸,
作此受此佛说故。


  (癸二)特以四力净治之理
堕还出如三律仪,罪由四力凈为上。
多悔不善破坏力;受持契经信空性,
念甚深咒造佛像,勤供三宝持名号,
此等对治现行力;后护罪堕遮止力;
归依发心依止力。罪净理者将感苦,
变短期或全不受,感恶趣苦于此身,
稍受病痛即清净。四力定受亦能净,
由悔伤损感异熟,虽可还出不染胜。

 
  (己二)发此意乐之量:
改求现世为希求,后世为主发心量。

  (己三)除遣此中邪执:
修增上生妙果德,求此不定轮回因。
    
决定共下士道修持之门说讫。

于共中士道次第修心

 (戊二)于共中士道次第修心分四:(己一)正修意乐;(己二)彼生起之量;(己三)除遣此中邪执;(己四)抉择趣解脱道体。
 (己一)正修意乐分二:(庚一)明求解脱之心;(庚二)发此心之方便。
 (庚一)明求解脱之心:
人天未能出行苦,复堕恶趣际恶故,
应修共中之意乐。脱轮回缚名解脱,
求解脱心求获此。


思苦谛轮回过患

 (庚二)发此心之方便分二:(辛一)思苦谛轮回过患;(辛二)思集轮回流转次第。
 (辛一)思苦谛轮回过患分二:(壬一)显示四谛先说苦谛之意趣;(壬二)正修苦。  
 (壬一)显示四谛先说苦谛之意趣:
若能思苦取蕴过,见过自然起厌离;


自为苦逼善决定,专勤扼要止其因;
见能止彼誓证灭,此时当修趣灭道,
是故苦集灭道次,摄修扼要应珍重。
下时所说共所缘,此处所说诸不共,
善解观止修要义,神志明净持续修。
三乘功德由止观,随真或似而成办。


 (壬二)正修苦分二:(癸一)思轮回总苦;(癸二)思别苦。
 (癸一)思轮回总苦分二:(子一)思八苦;(子二)思六苦。
 (子一)思八苦分八:
 (丑一):
生苦之理分五种:众苦所随具粗重,
苦所依及惑所依,不随所欲离故苦。

 (丑二):
如是老苦亦分五:盛色气力根衰退,
受用衰退寿衰退。

 (丑三):
如是思惟五病苦:身变心忧苦增长,
不能受用悦意境,强受非爱将离命。

 (丑四):
死苦亦有五种相:舍离身财与亲朋,
领受猛利忧苦理,当善思惟令意厌。

 (丑五):
但遇怨敌便生苦,畏其制罚畏恶名,
畏苦恼中而死殁,畏惧死后堕恶趣。

 (丑六):
爱别离苦有五相:舍离亲等心忧戚,
语发愁叹扰恼身,念彼思恋令意恼,
彼所受用缺乏苦。

 (丑七):
希求所欲不得苦,如同前述爱别离,
虽于所欲力追求,未得灰心而忧苦。


 (丑八):
取蕴能引来生苦,为老病等之所依,
复为苦苦与坏苦,粗重随逐生彼二,
初成取蕴即生为,行苦自性故是苦。


 (子二)思六苦:
六苦无定无饱足,数数舍身数结生,
数数高下及无伴。轮回中无保信处,
受轮回乐无饱期,无始而转三事摄:
初中不可保信四,得身损益盛事伴;
第二易解第三者,辗转受生不见际。


 (癸二)思别苦:
第二思惟别苦者:人亦有似恶趣苦;
非天嫉天意热恼;欲天死殁堕下处,
斫裂杀害驱摈苦,上界有障无自在,
禅定虽妙终堕落,应详思苦令厌离。


思集轮回流转次第

 (辛二)思集轮回流转次第分三:(壬一)烦恼发生之理;(壬二)彼集业之
理;(壬三)死殁及结生之理。
 (壬一)烦恼发生之理分三:(癸一)正明烦恼;(癸二)如何生起之次第;(癸三)烦恼过患。  
 (癸一)正明烦恼:
业数虽多若无惑,犹如种子无润泽,
终不能发苦芽故,应知烦恼对治法。
贪耽着于可意境;嗔发恚恼粗猛心;
慢者令心高举转;不明谛等染污痴;
有无是非疑两端;坏见见我等染慧;
边执见缘坏见我,计为常恒或断灭;
见取缘依邪见等,所生见聚之染慧;
戒禁取者执邪禁,为出离道之染慧;



邪见堕增损染慧。此按各宗总轨释。

 (癸二)如何生起之次第:
若许坏见无明异,无明不明蕴本体,
误蕴为我生坏见,从此发生诸余惑。
若许彼二为一者,坏见即为烦恼本。

 (癸三)烦恼过患:
坏自坏他坏净戒,退损失利护师呵,
鬥诤恶名生无暇,失得未得意忧苦。
当定广思此等过,本随烦恼起便识,
知已对治令遮止。


 (壬二)彼集业之理分二:(癸一)正明所集之业:(癸二)如何集业之理。
 (癸一)正明所集之业:
于境役策相应心,心所意业为思业;
思业发起身语业,说彼即是思已业。
不善业谓非福业;福业欲界所摄善;
不动业者有漏善,色无色地之所摄。

 (癸二)如何集业之理:
圣不新造能引业,造者大乘加行道,
第一法以下异生。


 (壬三)死殁及结生之理分五:(癸一)死缘;(癸二)死心;(癸三)暖从何摄;(癸四)死后成办中有之理;(癸五)次于生有受生道理。  
 (癸一)死缘:
寿尽福尽及九种,未舍枉死如经说。
 (癸二)死心:
死时善与不善二,粗想现行心中现,
具无记心而死者,上述二心皆不转。
作善如从暗趣明,解肢节苦亦轻微;
造不善多怪色相,解肢节苦极粗猛;
无记心死离苦乐。解肢节除天地狱,
所余生处悉皆有。死时善不善二心,


多串习者现若等,先忆者现不起余。
然则微细心行时,二心即遮成无记。
临终乃至想未昏,久串习故我爱现,
由我爱力恐我无,爱身即成中有因。
预流一来伏我爱,不还我爱方不行。

 (癸三)暖从何摄:
造善罪从下上身,摄暖心间而识迁。
最初生与最后死,心间精血中入舍。

 (癸四)死后成办中有之理:
死成中有如秤理,诸根完具后生形,
容有转改有二说。同类中有凈天眼,
能见中有见生处。作善造罪二中有,
分别如光黑黯夜。如同焦杌烟水金,
地狱旁生鬼欲天,色界色白《入胎》说。
生无色界无中有。天中有正人横行,
作恶中有头倒行。寿量至多七日住,
若得生缘无决定,未得易身住七七。
中有种子能转故,天中有或转成余,
余中有者亦如是。此中不许天中有,
能住天之七日说。

 (癸五)次于生有受生道理: 
中有见不见父母,行交会事有二说。
贪与父会当生女,生男贪母欲父离,
次惟睹见男女根,于此发愤中有死。
如秤低昂结生者,父母贪爱俱极时,
定出浓厚精血滴,如熟乳凝住胎中,
与此同时结生识,由其力故与别余,
诸根大种二和合,精血集聚有根生。
此时入识有二说,有许彼为阿赖耶,
有不许为阿赖耶,则许结生乃意识。



若于生处不欲往,定不于彼受生故,
感生地狱屠夫等,见所杀习乐趣彼,
次由恚彼生处色,中有遂灭生有起。
旁生饿鬼人欲天,及色界天于生处,
见己同类欣往趣,次嗔生处等如前。
化生求宅湿生香,热狱求暖寒希凉,
卵同胎生《俱舍》说。


 (己二)彼生起之量:
如入炽然火宅中,及堕牢狱欲脱心,
不乐轮回希寂灭,即发共中心之量。
无则欲修惟虚言,大悲心亦无从起,
不求但解应力行。


 (己三)除遣此中邪执:
由惑业力漂三有,菩萨亦生大怖畏,
以愿悲力生有中,应喜当知是经义。


抉择趣解脱道体
 (己四)抉择趣解脱道体分二:(庚一)以何等身灭除轮回;(庚二)修何等道而为灭除。
 (庚一)以何等身灭除轮回:
在家勤修虽能灭,诸佛菩萨多讃叹,
除轮回过出家身。出家戒即别解脱,
圣教根本如命持。


 (庚二)修何等道而为灭除:
灭轮回道为三学。若经俱胝恒沙劫,
净心以诸妙饮食,伞盖幢幡及灯鬘,
承事百亿俱胝佛。若于正法极失坏,
善逝圣教将灭时,昼夜能行一学处,
其福胜前俱胝倍。当念佛说《妙臂》云:
“以我所说解脱,净戒调伏尽无余,



在家咒师除形相,轨则诸余尽当学。”
如是欲求解脱者,当以显密互伴行,
弘扬圣教令增盛!


决定共中士道修持之门说讫。

于上士道次第修心
 (戊三)于上士道次第修心分三:(己一)显示入大乘门惟是发心;(己
二)如何发生此心之理;(己三)既发心已学行之理。
 (己一)显示入大乘门惟是发心:
惟获解脱后须佛,劝发趣入大乘道,
一味利他为性者,应趣由悲说佛乘。
出生自他诸善门,一切智士所行道,
利他任运兼自利,希哉入此为善得。
大乘入门菩提心,有此无他亦大乘,
离此即退大乘道。


发生此心之理

 (己二)如何发生此心之理分二:(庚一)修菩提心次第;(庚二)以仪轨受持法。
 (庚一)修菩提心次第分二:(辛一)修七种因果教授;(辛二)依寂天菩萨论中所出而修。
 (辛一)修七种因果教授分二:(壬一)于其次第令发定解;(壬二)依次正修。 
 (壬一)于其次第令发定解分二:(癸一)开示大悲即大乘道根本;(癸二)诸余因果是此因果之理。
 (癸一)开示大悲即大乘道根本:
佛菩提心增上心,悲慈报念恩知母,
诸心决定七因果。悲者望佛之稼禾,
如种水肥并果熟。


 (癸二)诸余因果是此因果之理:
修母念恩报恩三,引发众生悦意爱,
爱执有情如一子,此慈即能引发悲。
独声皆有四无量,然无承担拔众苦,


诸母乐等我成办,增上心担胜勇有,
悲引发此生发心。


 (壬二)依次正修分三:(癸一)修习希求利他之心;(癸二)修习希求菩提之心;(癸三)明发心即所修果。
 (癸一)修习希求利他之心分二:(子一)修生起此心之基;(子二)正发此心。
 (子一)修生起此心之基分二:(丑一)修于诸有情心平等;(丑二)修一切成悦意相。 
 (丑一)修于诸有情心平等:
怨敌亲友为因故,分别党类当遮止,
自离贪恚令心平,修缘中庸等教授。


 (丑二)修一切成悦意相分三:(寅一)修母;(寅二)修念恩;(寅三)修报恩。
 (寅一)修母:
自生无始辗转故,未生胎类定非有,
是故众生皆自母。

 (寅二)修念恩:
彼时恩养同此母,
 (寅三)修报恩:
若不报恩最下流。

 (子二)正发此心分三:(丑一)修慈;(丑二)修悲;(丑三)修增上意乐。
 (丑一)修慈:
缘不具乐之有情,修慈愿其获乐等,
利益阅经宝鬘等。

 (丑二)修悲:
三苦所恼诸有情,缘修悲愿其离苦,
修之次第先亲友,思其少乐苦所逼。

 (丑三)修增上意乐:
承担度脱增上心。

 (癸二)修习希求菩提之心:
见利他定须菩提,善思佛德欲证得。
 (癸三)明发心即所修果:
自利亦定须遍智,此心二所缘修已,
誓证菩提为利他。



 (辛二)依寂天菩萨论中所出而修:
自爱执诸衰损门,他爱执诸圆满源,
故自爱执轻弃他,二心位置互换易。
呼吸亦纯利他行。

  (庚二)以仪轨受持法分三:(辛一)未得令得;(辛二)已得守护不坏;(辛三)设坏还出之方便。
 (辛一)未得令得分三:(壬一)所受之境;(壬二)能受之身;(壬三)如何受之仪轨。  
 (壬一)所受之境:
所受境具行律仪。
 (壬二)能受之身:
已修共同二道心,尤喜菩提心者是。
 (壬三)如何受之仪轨:
加行等仪受为上。

 (辛二)已得守护不坏:(壬一)修学此生不退发心之因;(壬二)修学余生不离发心之因。
 (壬一)修学此生不退发心之因:
人天世间皆应礼;得倍轮王护守护;
成明咒予二悉地;诸佛多劫善观察,
惟见此能利世间;此福有形过虚空。
若失长夜漂恶趣,日受六次恒不舍。

 (壬二)修学余生不离发心之因:(癸一)断除能失四黑法;(癸二)受行不失
四白法。
 (癸一)断除能失四黑法:
欺诳二师具恩德;修善无悔令生悔;
说菩萨恶彼解义;非增上心行谄诳,
谓设方便不显过,本无功德诈现有。

 (癸二)受行不失四白法:
此四相反四白法:断说妄语直心住,
于菩萨起大师想,堪熟有情入大觉。
此八后世不离因。



 (辛三)设坏还出之方便:
坏可重受此乘别。未具戒住愿心时,
除舍愿心舍有情,若违菩萨余学处,
坏受中类善过失。


既发心已学行之理

 (己三)既发心已学行之理:(庚一)发心已须学学处之因;(庚二)示
学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;(庚三)释学习学处之次第。 
 (庚一)发心已须学学处之因:
但发愿心利虽大,以此修行为要上,
谓学三戒诸学处。


 (庚二)示学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:
方智乖离不成佛,全正方智须双学。
方便即前述发心,智慧通达空性见。
修空以发心摄持,入行以智慧摄持,
是此方智不离义。或有弃舍妙观慧,
所抉择之空性见,而谓全不作意他,
一心安止乃修空。问汝究作何许时,
汝谓有情虽不住,以正理所抉择义,
无分别住最善妙,若为彼见所摄持,
一切恶行皆佛因。然则以彼妙观慧,
观察且修有何过?念此为此诸分别,
分别三轮法我执,是故不逾轮回因。
则修归依思师德,暇满念死恶趣苦,
修慈悲及菩提心,修学行心学处等,
皆须思此引定解,若谓此皆所知障,
则彼修习法无我,即坏归依等因故,
行见相违如寒热。此等不堪作佛因,
汝见所摄嗔恚等,恶行乃因堪称奇!
若谓彼如擐甲修,灵妙一法具一切。


具牛粪水即是施,云云以此即应足。
若彼是文非实意,汝语为实何能立?
若知正立因二谛,道位方智果二身,
略示广慧即解故,归依无缘大悲师,
开示诸事无自性,然诸因果无少乱。


 (庚三)释学习学处之次第分二:(辛一)总学大乘之理;(辛二)别学
金刚乘之理。
 (辛一)总学大乘之理分三:(壬一)净修欲学菩萨学处;(壬二)修
已受佛子律仪;(壬三)受已如何学习之理。 
 (壬一)净修欲学菩萨学处:
咒与别解脱调伏,未受不可听学处,
此则先知净相续,次受戒固善方便。


 (壬二)修已受佛子律仪:
受法参阅戒品释。
 (壬三)受已如何学习之理分三:(癸一)所学之事;(癸二)其中能摄诸学
之理;(癸三)于此如何学习次第。 
 (癸一)所学之事:
摄菩萨学为六度。
 (癸二)其中能摄诸学之理分三:(子一)正义数量决定;(子二)兼说次第决定。
 (子一)正义数量决定:
六度数量决定理:待增上生成二利,
引发利他摄大乘,复随方便相而转,
观待三学数决定。何等胜身何二利,
安住何乘何方便,修何学不逾六度。

 (子二)兼说次第决定:
六度后依前者生,后者较前为殊胜,
前较后粗次第定


 (癸三)于此如何学习次第分二:(子一)总学行之理;(子二)别学后二度之理。    
 (子一)总学行之理分二:(丑一)学六度成熟自佛法;(丑二)学四摄成熟
他相续。
 (丑一)学六度成熟自佛法分六:(寅一)学布施之理;(寅二)学持戒之理;
(寅三)学忍辱之理;(寅四)学精进之理;(寅五)学静虑之理;(寅六)学
般若之理。
 (寅一)学布施之理分四:(卯一)布施体性;(卯二)差别;(卯三)相续中
生起之理。 
 (卯一)布施体性:
善舍思及此发起,身语行施时之思,
 (卯二)差别:
施体分为法施等。
 (卯三)相续中生起之理:
一切财物施他心,至心发起最殊胜,
但除悭吝非施度,舍心究竟施圆满。
身受用与三世善,施时若具六度修,
成就久暂诸所须。


 (寅二)学持戒之理:
此以律仪戒为主,离损他事能断心,
是为戒体分三种。菩萨所具别解脱,
非菩萨律乃戒律,若坏菩萨律仪戒,
说即失坏诸律仪。自所承许诸学处,
纵细亦不怠凈护。戒凈处众威如山,
非力胁迫众生敬,离过庄严利繁多。


 (寅三)学忍辱之理:
忍体耐害安受苦,以及胜解正法思。
分为思择法忍三。害心邪见坏善根,
四力净治不善二,遇缘亦不能生果,
说此即坏异熟义,于等流则不决定。


邪见谤正法以慢,轻蔑菩萨师长等,
引大异熟坏善根,故当力断嗔恚等。
总之当念忍不忍,相关利害殷重修。


 (寅四)学精进之理:
于摄善法利有情,勇悍之思即精进。
若为除一有情苦,百千俱胝无数劫,
惟住地狱终不变,勇求大觉名擐甲,
及摄善法等共三。断懈自轻与贪劣,
顺缘胜解坚固喜,暂息欲善具六度,
自住精进安立他。


 (寅五)学静虑之理:
于善所缘一心住,此思即为静虑体。
体分世出世间二;品分止观双运三;
身心乐住引德通,饶益有情为作业:
身心轻安住定生,引通解脱遍胜处,
利有情事十一种,就作业分三之义。
了知利害而趣入,具足六度如前学。

  
 (寅六)学般若之理:
慧见不见诸德本,根除有寂诸衰损,
现似相违达无违,离此见戒不能净。
以慧观察闻思义,速发修果殊胜慧。
忘失法义求持心,如同失财复贪故,
当修智慧具六度。


 (丑二)学四摄成熟他相续:
布施不惜身命等;爱语于徒示诸度;
利行如教令起行;同事与他同学四,
熟他相续当勤学。布施生喜成法器,
彼时爱语断惑疑,利行策励欲修行,
同事自修他效仿。根本后得修六度:


定中止观思深法,布施持戒忍一分,
禅慧一分后得修。
受律仪前于诸行,起大勇悍得自信,
如仪受戒当极固。


决定净修愿心与总学佛子行之门说讫。

别学后二度

  (子二)别学后二度之理分六:(丑一)修习止观之胜利;(丑二)显示此二摄一切定;(丑三)止观自性;(丑四)须修此二之原由;(丑五)次第决定;(丑六)各别学法。  
 (丑一)修习止观之胜利:
缘善心一境性者,微细思择观慧者,
依次摄为止观二。诸凡心上诸习气,
能令有境颠倒增,诸凡于境倒执心,
复能长养彼习气,名粗重缚与相缚,
修习观止乃得除。

 (丑二)显示此二摄一切定:
静虑智度诸功德,皆为止观功德故,
决定显示止观二,总摄诸定故佛说,
立为三乘功德本。

 (丑三)止观自性:
止息外境散乱已,专注所缘不思择,
引轻安乐奢摩他;乘止马作观察修,
自引轻安得胜观,殊胜观故如是名。

 (丑四)须修此二之原由:
有说止无明分力,有名为观不应理,
此为有无沉没别,凡止亦须清沉没,
一切离沉三摩地,定有心之明分故。
缘空性之止或观,必证空性、无念定,
则无证空之决定,故心未趣空性定,
已证空定二者中,皆有乐明无分别。


修止成已观真实,此慧便离动摇过,
一切观修亦复然,若除于境散动过,
任修何善皆有力。

 (丑五)次第决定:
止观须依次第生,或问若先解无我,
此人缘空性止观,同时生起有何过?
但解真实生觉受,未说先须奢摩他。
未获空性修所成,不作观修缘空性,
生修所成胜观者,无上瑜伽部中有。
下三续部与此处,未成奢摩他之前,
求解无我数观察,仅此不成奢摩他。
若不观察止住修,虽能成止然此无,
修观法故止为先,其后胜观次第明。
生起胜观之理者,妙慧观察起轻安。
如所有或尽所有,次第决定皆如是,
余违经与智成论。此就新生时而言,
后则胜观可先修,及依未到定摄观,
修习正定所摄止。

  (丑六)各别学法分三:(寅一)学奢摩他之理;(寅二)学毗钵舍那之理;
(寅三)学双运之理。
 (寅一)学奢摩他之理分三:(卯一)依止奢摩他资粮;(卯二)依止资粮修奢摩他;(卯三)修已成就奢摩他之量。 
 (卯一)依止奢摩他资粮:
住具五德随顺处,少欲知足闲净戒,
断欲寻思止资粮。


 (卯二)依止资粮修奢摩他分二:(辰一)加行;(辰二)正行。
 (辰一)加行:
修菩提心等加行。
 (辰二)正行分二:(巳一)以何身威仪修;(巳二)释修习次第。 
 (巳一)以何身威仪修:
正以具八身威仪,  
 (巳二)释修习次第分二: (午一)引生无过三摩地法;(午二)依彼引生
住心次第。
 (午一)引生无过三摩地法分三:(未一)心系所缘前如何修;(未二)系所缘
时如何修;(未三)系所缘后如何修。  
 (未一)心系所缘前如何修:
现法乐住乐滋身,获轻安故易行善,
无主散于颠倒境,灭则恶行皆不生,
修善强力通变速,生深胜观断生死。
复次修时由观见,正定功德生坚信,
由此生欲次生勤,次生轻安彼能灭,
退失正定诸懈怠。


 (未二)系所缘时如何修分二:(申一)认明住心处所缘;(申二)如何系心于所缘。
 (申一)认明住心处所缘分二:(酉一)所缘总建立;(酉二)认明此处之所缘。
 (酉一)所缘总建立分二:(戌一)正明所缘;(戌二)示何等补特伽罗应缘何境。
 (戌一)正明所缘:
周遍净行与善巧,净惑为总所缘事。
 (戌二)示何等补特伽罗应缘何境:
别贪增上缘不净,乃至寻思增上者,
缘呼吸又为了知,断除对治贪等故,
观生上中下品理。


 (酉二)认明此处之所缘:
多寻思者修息善,如来等像为所缘,
有众需故当修此。先于善妙大师像,
数数观视取其相,是令现起佛总义,
次于意中真佛相,先修易现身粗分,
待彼坚固缘细分,所缘多则止不成。
一头二臂身二足,依次明观数次后,
彼身总体于心中,若能同时而现起,


半分头足粗支分,纵无光晔之明了,
应知喜足获所缘;若欲求明数攀缘,
虽略显了障得定。所缘不明然无过,
速得妙定明易成。此时所缘色形数,
大小若变不可随,于前所缘为所缘。
若缘天相极难现,前述所缘修其一,
或住空性见上持,以此主要在得止。


 (申二)如何系心于所缘分三:(酉一)立无过规;(酉二)破有过规;
(酉三)示座时量。
 (酉一)立无过规:
具二殊胜三摩地:心极明显具明分,
及专注于彼所缘,无有分别具住分。
或加乐澄共为四,然此成澄不需乐。
上述具二殊胜者,昏沉能障如是明,
掉举能障无念住,粗细沉掉乃违缘,
识已依顺缘念知。现起前定所缘相,
系心所缘相续念,心不余散离所缘。 
此念具足三差别,即境行相及作业。
得前所缘以知持,起念心已系所缘,
所生行相强而高,次不更起新观察,
相续将护此心力,是修念法切要处。 
引三摩地主修法,即修念法故念者,
其行相为定知相,若无有力定知相,
纵有明分然无力。胜解修无所缘者,
须许专修不流散,不散即不忘所缘,
故仍未出修念法。

 (酉二)破有过规:
或于前说修念法,思无沉没掉增上,
唱言善缓即善修,乃将生沉误为修;
若思有明故无过,此乃未辨昏沉二,
故释缓紧适中界,具慧学者持如命:
若觉住此将生掉,即应缓息减其量,
若觉住此将生沉,即应策举过其量,


自行观察作判断。念之行相令不衰,
并观住否本所缘,沉掉何者已生起,
正知观照观察时,前心势力尚未尽,
非太短促亦非久,中间时时作观照,
时时忆念前所缘,正念力大知沉掉。
未达此要虽久修,智慧变钝忘念重。
“数数意言所缘”者,忆念不忘执持义。

 (酉三)示座时量:
诸凡散乱之忘念,沉掉生已不速知,
乃是正知力弱过,时短数多修为要,
若二过除可稍久。座量或为一正时,
或为半座或一座,随自心力堪能修。


 (未三)系所缘后如何修分二:(申一)有沉掉时如何修;(申二)离沉掉时
如何修。
 (申一)有沉掉时如何修分二:(酉一)修习不知沉掉之对治;(酉二)修习
知已不勤功用以断彼之对治。
 (酉一)修习不知沉掉之对治分二:(戌一)抉择沉掉之相;(戌二)于正修
时生觉沉掉正知之方便。
 (戌一)抉择沉掉之相:
掉举之体即贪分,所缘为净可爱境;
行相不静向外散,以爱境相而趣入;
掉举作业差别者,能障其心住所缘。
沉没有二善无记,不起所缘紧行相,
虽有澄分无明力。昏是不善或无记,
为沉没因是痴分,身心沉重无堪能。

 (戌二)于正修时生觉沉掉正知之方便:
沉掉未生将生时,有力正知若不依,
惟了沉掉无利益。修正知法有两种:
上述修念法相续;于中观察自所缘,
其心于余散未散,在旁观照不间断,
是修正知第二要。有力念是正知因,
旁数数观亦其因。

  
 (酉二)修习知已不勤功用以断彼之对治分二:(戌一)明思及灭沉掉法;
(戌二)明生沉掉之因。
 (戌一)明思及灭沉掉法:
如同铁随磁石转,于善不善或无记,
动心心所即是思。此说对治生沉掉,
不勤功用造作思。沉没心者太内摄,
由失所缘行相故,应修欢喜非厌患,
或修佛像光明相,思择乐思境亦善。
修广所缘及行相,经行读诵修六念,
冷水洗面瞻星辰,思菩提心暇满德,
除沉没因修清净。掉举因贪趣境故,
应修无常可厌事,掉举自然得止息。
太散暂停为教授,掉举太猛亦暂停。

 (戌二)明生沉掉之因:
食不知量不守根,睡不勤行不正知,
沉掉共因沉没因,耽着睡眠太依止,
心暗不乐攀所缘。掉举因者无厌离,
不修精进心太举,于境亲友等散乱。
沉掉将生而轻忽,微细所断定有过。
散掉多时求住分,住时防沉求明力,
不应惟以澄净足。此定一时虽难得,
修不成易然非有。


 (申二)离沉掉时如何修:
约一座许离沉掉,得定见已修行舍,
缓功非舍行相力。复次加行时懈怠,
勤修定时忘教授,已住定时生沉掉,
生时而不勤功用,离时行思为五过。
以信欲勤轻安四,治懈怠以念正知,
及行舍四依次除,忘念沉掉不行行。
如是八行断五过,无上瑜伽中亦需。
  
 (午二)依彼引生住心次第分三:(未一)正说引生住心次第;(未二)由
六力成办之理;(未三)具四种作意之理。

 (未一)正说引生住心次第:
内住续住及安住,近住调伏与寂静,
最极寂静并专注,平等住九令生故,

 (未二)由六力成办之理:
以六力成九心理:初二依次成初二,
中三依次成二二,末成第九平等住,
闻思念知勤极熟,

 (未三)具四种作意之理:
名为六力力励转,有及无间缺运转,
无功运转四作意。初二中有初作意,
次五住心有第二,第八之中有第三,
第九之中有第四,九住心有四作意。


 (卯三)修已成就奢摩他之量分三:(辰一)示奢摩他成与未成之界限;
(辰二)总示依奢摩他趣道之理;(辰三)别说趣世间道之理。
 (辰一)示奢摩他成与未成之界限分二:(巳一)示正义;(巳二)有作意相
及断疑。
 (巳一)示正义分二:(午一)示由获未获圆满轻安之门获未获奢摩他;(午二)
示获圆满轻安已成就奢摩他之理。
 (午一)示由获未获圆满轻安之门获未获奢摩他:
虽第八住无沉掉,须无间依念知故,
称作行或有功用。第九不须名无功,
乃至未获轻安间,欲界地摄非作意。

 (午二)示获圆满轻安已成就奢摩他之理:
身心于善无堪能,随所欲转名粗重;
离此身心于善行,柔如木棉极堪能。
修此堪能后成就,轻安心一境性止。
生轻安兆行者顶,似重然乐等相现,
心身轻安依次生,许初是识次为触。
此身轻安初生时,虽具身心喜乐受,
然犹未得相圆满、易了轻安后减退,
扰动其心粗喜乐,不动顺定如影随,
获此轻安名得止,定地所摄初作意。

 (巳二)有作意相及断疑分二:(午一)正说有作意相;(午二)释断疑。
 (午一)正说有作意相:
得此作意相状者,有力净惑入定时,
两种轻安速生起,五盖大多不现行,
出定亦具少轻安。净奢摩他轻安二,
互相辗转能增长。定中粗相悉消除,
心者如与虚空合,起定获身似新生。
烦恼力弱难持久,住分浓厚极明了,
眠定和合梦清凈。


 (午二)释断疑:
上述作意三摩地,若解无我见总义,
立异生位解脱道;菩提心摄大乘道;
若无他摄定自体,为内外道之共同。
是故乐明无念定,是否正解修真理,
有二当善分别之。


 (辰二)总示依奢摩他趣道之理:
外内二与内道之,三乘一切瑜伽师,
断惑现行与种子,粗静行相十八界,
了相与谛行相等,一切胜观初皆须,
依此而成故此止,说是近分未到定。
具粗静相胜观者,于内道非不可少,
外道则无谛等观。无上部于生次时,
须成就止然不必,为生粗静行相观。

 (辰三)别说趣世间道之理:
九住心至作意前,是名作意初修业;
从得作意至了相,名净烦恼初修业,
《声闻地》说、初近分,次为了相非同时。
若许同时证彼二,止前无须止住修,
近分之前已有止。


决定趣入静虑波罗蜜多体性奢摩他之门说讫。

学毗钵舍那之理

 (寅二)学毗钵舍那之理分四:(卯一)依止毗钵舍那资粮;(卯二)毗
钵舍那之差别;(卯三)修习毗钵舍那之理;(卯四)修成毗钵舍那之量。  
   (卯一)依

止毗钵舍那资粮分二:(辰一)总示依止毗钵舍那资粮;(辰二)
别明抉择正见。
 (辰一)总示依止毗钵舍那资粮:
听闻龙猛提婆等,具量论典及解释,
以辨了不了义慧,抉择正见者即是,
决定胜观因资粮。是故佛护月称论,
立为根本此涵盖,妙论所诠诸深要!


  (辰二)别明抉择正见分三:(巳一)认明染污无明;(巳二)明彼即生死根本;
(巳三)欲断我执当求无我见。
 (巳一)认明染污无明:
无始以来执诸法,非分别立自体有,
此乃所破实执理,所著境名我自性。
二差别事人法上,无彼即是二无我;
执差别事上有彼,此二心即二我执。
或有唯识中观师,虽许人我执所缘,
唯我然问其事时,则为藏识意识等,
众说纷纭本派者,许能引生唯我念,
唯我乃是彼所缘。本派别法纵须臾,
不执蕴为所相事。如是"我之"俱生心,
其心所缘即我所,而不说我眼耳等。
俱生坏聚见所缘,要能任运生我念,
是故有人名“天授,”执“供施”有自性心,
非此、俱生我执是。俱生法我执所缘,
色蕴眼耳器界等。人法我执二皆具,
自性成就之行相。

  (巳二)明彼即生死根本:
是故此二非宗派,所计常一自在执,
及计二取为异物;不待宗派过所染,
多劫为畜有此故,所谓俱生我执是。
设念有说坏聚见,或说执蕴谛实者,
为生死本二相违。当知后前为因果,
所缘相违行相同,故我无过如汝许,

同类无明前后念,彼二皆是生死本,
我许坏聚见即是,实执无明亦无过。
痴于诸境执实时,若所执境违己意,
即缘彼境而起瞋,顺己生贪于中庸,
无他而生同类痴,生余惑理如中士。

  (巳三)欲断我执当求无我见分二:(午一)欲断无明当求通达无我见之理由;(午二)引生通达无我见之理。
  (午一)欲断无明当求通达无我见之理由:
说由见境无有我,断三有种故善破,
我执所执之境者,烦恼诸过灭无余,
如树根断之枝叶。故舍违彼生死本,
俱生我执行相道,余道难除我见种。
凡心不住二无我,不可立为证无我,
非如剔刺而断故。解修无我断我执,
非理作意分别灭,彼见为本贪等灭,
彼所起业亦随灭,即无生死业所引,
便得解脱当坚信。


(午二)引生通达无我见之理分三:(未一)二无我见生起之次第;(未二)正生具次第二见;(未三)建立世俗与胜义二谛。
(未一)二无我见生起之次第:
如法无我于他法,难了、于像则易知;
如是无自性于人,易知于法则难了,
如喻差别事故然。是故依此难易序,
经言“如汝知我想,亦如是知法”云云,
于修次第获定解。


(未二)正生具次第二见分二:(申一)抉择人无我;(申二)抉择法无我。
(申一)抉择人无我分二:(酉一)认明补特伽罗;(酉二)抉择彼无自性。
(酉一)认明补特伽罗:
凡圣补特伽罗者,但依诸蕴立我故,
经云蕴为安立依,补特伽罗安立法,
非其依即安立法,见蕴非即见人我。
经说见我为见蕴,意在破除离蕴我。


(酉二)抉择彼无自性分三:(戌一)抉择我无自性;(戌二)抉择我所无自性;   (戌三)示依此补特罗如幻现起之理。
(戌一)抉择我无自性:
知我见相所破要,遮实三聚周遍要,
见难二成宗法要,顺引定解所成要,
具此四要生正见。一异皆非不成故,
实有亦不出一异,有对无对皆非无。
无待坚住所破相,如现而有则成实。
若我与蕴有自性,复为一则全无异,
许则不能取舍蕴;如蕴数量我亦然;
于汝蕴灭我亦灭,此生作业后受果,
自性异故无关联,许则不能忆前世,
不成同一相续故。我蕴若一自性灭,
前后生非一相续,许则值遇未作业,
作业失坏过难免。若我与蕴自性异,
可见然不为量缘;蕴具生住灭等相,
我不具故成常等。

  (戌二)抉择我所无自性:
如是观时我与蕴,自性一异皆不得,
自性一异我亦无,无故彼我无自性。
无石女儿无其眼,可知我所无自性。
安立所依安立法,自性一异安立理,
以此观察诸所知,知为二谛生稀有。

  (戌三)示依此补特罗显现如幻之理分二:(亥一)示说如幻之义;(亥二)依何方便显现如幻之理。
  (亥一)示说如幻之义分二:(干一)显现如幻之理正义;(干二)显现如幻之理似义。
  (干一)显现如幻之理正义:
执自现识前无欺,有而破其谛实力,
亦说涅盘如幻化,如是如于识前现,
无自性人色声等,现空聚故现如幻。
虽空有用非断空,诸法本来无自性,
知本来故非臆造,此遍所知非少分。
心抉择故堪为境,理智得故是可知。


然说破执如幻化,若知影像幻象马,
及梦境中房屋等,非实物、非了空性,
然成同喻前已明。此等之上细空者:
如显现无粗法等,亦违实有由思成。
达称妄喻无性后,亦了诸法称无妄,
解喻义理次第定。论云“说一法见者,
即一切见者”之义,意为解时心进观,
即能通达其密意,似指现前惟同证。
了知影像幻象马,梦境房屋等非实,
如此少分亦不能,生解彼等无自性。

 (干二)显现如幻之理似义:
未解前说所破量,以理析境便非有,
“观者心亦同此理”,解此无者亦绝无,
皆无是非之决定,现相杳茫起种种,
即修断见坏缘起。不修了解所破要,
全无作意修长久,后得现相如烟虹,
柔薄于彼觉无惧,但遮粗碍之修为。
自性成就全非有,能立无过因果二,
以彼量成获深道。

    
 (亥二)依何方便显现如幻之理:
是故先于凈定中,破实执境如虚空,
修习空性若达要,次出定时观诸境,
后得如幻自然现。强猛观修空品力,
引定解后现如幻,别无所谓修如幻。
总之先现自无明,如何增益所破总,
若有如是之自性,则彼不出一或异,
审思二品之妨难,引生坚固定解后,
人无少分自性有,以前正理力决断。
既于空品多修习,次于心中令现起,
不可遮止人名言,无自性中立缘起,
当获定解同喻像,虽空然依形镜生,
如是人虽无自性,依惑业生亦可立,
受果者理数忆念。

 
 (申二)抉择法无我分二:(酉一)即用前说之理加以变更而破;(酉二)用前未说之余理破。
 (酉一)即用前说之理加以变更而破:
复次修习法无我,依前说理引定解。
 (酉二)用前未说之余理破分二:(戌一)示缘起因;(戌二)用此及前理成立无为亦无实。
 (戌一)示缘起因:
无有不依因生果,及不待支之有支,
故观缘生与缘立,及其所依因与支,
自性一异破实有。


 (戌二)用此及前理成立无为亦无实:
故灭虚空涅盘等,所得所量皈依处,
建立、实有不应理,能所相别名言成,
否则无关成能所,若许相关坏实有。
亦以观察一异理,观无为法支有支,
二者自性一与异,以此易成无自性。


 (未三)建立世俗与胜义二谛分三:(申一)分别二谛之事与如何分别之数;(申二)如是分别之义;(申三)释所分义。
 (申一)分别二谛之事与如何分别之数:
但于所知分二谛。
 (申二)如是分别之义:
二谛体一待遮异。
 
 (申三)释所分义分三:(酉一)释世俗谛;(酉二)释胜义谛;(酉三)示二谛数决定。
 (酉一)释世俗谛分三:(戌一)释世俗与谛字义;(戌二)世俗谛相;(戌三)世俗差别。
 (戌一)释世俗与谛字义:
色等诸事唯世俗,断无明者之所见,
具实执人实执前,实故诸事名世俗。
世俗谛非实执成,惟实执前是谛实,
然非立为世俗谛。断除实执诸人前,
立世俗分不立谛,然则立为世俗谛。

 (戌二)世俗谛相:
对之而成名言量,为名言量所获义,
即是无过俗谛相。


 (戌三)世俗差别:
许自相识自续师,许境正倒识则无。
此宗以俗名言量,能分正倒为可笑,
故说世俗俱生心,其前乃分正倒因,
此宗世俗无正倒,世俗现相真理合,
绝无有故必为倒。


  (酉二)释胜义谛分三: (戌一)释胜义与谛字义;(戌二)释胜义谛相;
(戌三)释胜义差别。
 (戌一)释胜义与谛字义:
是义复胜故胜义,彼无欺诳释为谛。
 (戌二)释胜义谛相分二:(亥一)正义;(亥二)断诤。
 (亥一)正义:
对之而成理智量,为理智量所获义,
胜义谛相、不堪忍,诸有虽皆名言立,
然非其立遍是有。灭谛涅盘此宗许,
是胜义、有名言立。

 (亥二)断诤:
佛如所有智可分,心境心前无二相。
或计涅盘非所知,佛地中无心相续,
为获无明勤无用,计心行为分别故。
诸境于他现为实,佛亦显现非自现,
以具遍智故如是。如尽所有二佛智,
体性虽一分别立,前为理智后名言,
系境所获理所致。二智二境不相违,
相违惟许二有境。

 (戌三)释胜义差别:
胜义谛广分十六,略分人法二无我。
真顺胜义之名者,是自续师之所许,
是否异门胜义名,藏人所立、前者意,
无有分别二理智,及境前二真胜义,
后二智境立为顺。又实二相二戏论,


后有二相前智无。如是两种境法性,
前有境前离二戏,后但除实而安立。
欺或不欺无第三,所知二谛数决定。


 (卯二)毗钵舍那之差别:
正与最极思择二,各分寻伺有四体,
有相寻求伺察者,毗钵舍那门有三,
寻求义事相品时,及求理者六寻求,
总之以此六寻求,成四体性之胜观。
《声闻地》说四作意,毗钵舍那中亦有。


 (卯三)修习毗钵舍那之理分三:(辰一)示依止修观之义;(辰二)示彼法属大小乘中何乘何道;(辰三)正示依止修观之理。
 (辰一)示依止修观之义:
止观非以所缘分,二谛止观皆可缘。
 (辰二)示彼法属大小乘中何乘何道:
无上瑜伽圆次定,不需余论所说观,
然可专注住见上。

 (辰三)正示依止修观之理:
止住观察修法中,止观平均修习法:
乘止马作观察修,时时间杂修止住。
若谓分别如何修,终不生无分别智,
有漏无漏世出世,从异生成圣者等,
后者不应从前生,因果皆不同类故。
若谓法性超心境,任何心皆不能解,
说难思议超心境,是破骄惟闻思证,
及执深义以为实,否则为众教理难。


 (卯四)修成毗钵舍那之量:
六加行法座座间,除沉掉修念知等,
深要所摄住分中,以妙观智作观察,
引生前述轻安时,即获胜观及双运。


 (寅三)学双运之理:
止观二者名为双,运谓互系而转义。
以观力引获止时,辨法慧与专注止,
相应和合平等转,如尽所有此理同。


如是依师至止观,智者修持决定门,
以易解颂善编排,吾乃此道有缘者!


 (辛二)别学金刚乘之理:
以此共同道凈治,若堪荷负大慧担,
赴深金刚乘喜宴,当知事行瑜伽道,
定饮能熟四灌河,乐嬉解脱二次道。
勤着此论善日光,清除众生之心暗,
佛喜妙道皆圆满,殊胜果位愿定至!


决定菩提道次第中所说实修之门一切善说精髓者,由名为贡钦语自在利他军者,造于色东噶波尼夏,愿圣教久住兴盛!(全文终)
不动金刚广大智,金刚界中大善巧,金刚身语意坛城,于尔密界恭敬礼!
大日如来至清净,寂静金刚大欢喜,自性光明胜中胜,毗卢导师我敬礼!
宝生法王极甚深,如天中天无垢染,最胜金刚无自性,胜金刚身我敬礼!
弥陀无量寿金刚,胜中胜天无分别,离欲获证到彼岸,胜金刚语我敬礼!
不空金刚圆满佛,一切行思皆成就,清净自性胜中生,金刚勇士我敬礼!

善说精髓(无科判缩略持诵版)

(决定菩提道次第中所说实修之门一切善说精髓)

达波贡钦昂旺札巴 著
江波(仁钦却札) 译

(作者简介:达波贡钦昂旺札巴,公元十五世纪出生于达波沓地方。幼年出家,从杰洛卓佩巴听般若、量论。至色拉杰,以善习大论闻名。于下密院从举钦坚讃桑波听“集密四家合注”,于甘丹从杰却炯嘉措(甘丹墀巴, 1534-1539)听怖畏、时轮等。曾任下密院法台。复任达波扎仓第二任法台。“贡钦”是大修行者的意思。此师的详细传记似乎阙如。)

敬礼诸大德师长!
以胜三学教证业,能如实持佛密意,
随学彼大阿阇黎,实修显密道次第。


(乙一)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殊胜者:
三乘所有断证类,道之主次尽所有,
知是一人成佛道,通达一切教无违。


(乙二)一切圣言现为教授殊胜:
依师教授获决定,一切圣言之含意,
观止实修次第明,根绝谤法现为诀。


(乙三)易获胜者密意殊胜:
虽诸教典为妙诀,未学难获其密意,
纵获亦须久辛劳,此则易解佛密意。


(乙四)极大恶行自趣消灭殊胜:
是故有分佛之教,障碍方便二次第,
舍弃善说此诀除,极大恶行自消亡。


(丙一)思惟闻法利益:
若由闻法发信意,成妙欢喜获坚住,
启发智慧无愚痴,用自肉买亦应理。


(丙二)于法及法师发起承事:
专信恭敬而闻法,离慢不轻法法师。
发起承事、恭敬者,谓于师起如佛想。


(丁一)依六种想者:
自如病者师如医,教诫为药修为疗,
于如来起善士想,及发正法久住想。


(丁二)断器三过:
倒覆底漏垢过断,善谛听闻意思念,
总之忆念成佛因,及闻功德而喜闻。


(丙一)思惟说法利益:
断求利敬等染心,及除邪见如实宣,
《劝发增上》、《具威经》,说无量理当思之。


(丙二)于大师及法发起承事:
佛说佛母自设座,法乃诸佛应敬境,
故应于法及大师,随念德恩起敬重。


(丁一)意乐:
吝法自讃厌说法,举过推延嫉应断;
于徒修慈具五想,如理说善乐资想。


(丁二)加行:
沐浴洁净为前行,坐妙座诵甚深咒,
舒颜审定诸义理,以众教因宣正法。


(丙四)于何等境应说与不应说之差别:
听闻规矩如戒经,未请不说知是器,
未请亦说为特例。


(乙三) 结束时共作之理:
听讲善回大菩提。如是每座之听讲,
皆有所说无量利,听讲入道此关要,
前行妙诀当爱重。


道之根本依止知识
  (丁一)所依善知识之相:
次说实修正教授:弟子相续发一德,
亦观待于善知识,初依止法关要大。
能以戒学制心马,以念知索令得定,
慧目能观深实性,多闻较自德增上,
教理达实性亦可,善巧引导而巧说,
兴悲开示悲悯体,勇悍刚抉勤无倦。
三学达实性悲五,虽是主要今难得,
功过二者取德胜,此等具足堪依止。


   (丁二)能依弟子之相:
不堕党类广希求,具慧分辨道非道,
听时于法善属意,此等具足弟子相。


(己一)修信以为根本:
增上信取轨范德,剎那亦不观师过,
或成或障悉地故;若放逸观即刻悔。


(己二)随念深恩应起敬重:
此处随念师深恩,当如《十法》《华严经》,
所说吟诵且思惟,此乃意乐依止理。


(戊二)加行依止之理:
自子妻财与随从,洗浴按摩擦侍病,
遵行师教无违逆,修供为主令欢喜。


(丁四)依止胜利:
诸佛欢喜知识亲,不堕恶趣业惑衰,
功德渐增、悉成办,现久义利胜供佛。


(丁五)未依过患:
倘若依止法颠倒,大愚死堕无间烧,
功德不生生退失,恶友师亦招此愆。


(丁六)摄彼等义。
若是至心欲行法,恒依无错引导师。
以知利益过患心,护师誓句逾爱命。


(己一)加行:
次凈处安三所依,无谄供具设端严,
座上端身跏趺坐,归依发心与心合。
观资粮田师为主,修七支摄集净要,
礼供劝请随喜五,集福忏凈喜令增,
为令集净增诸善,终无穷尽故回向,
摄集净增无尽三。供曼陀罗作祈求:
敬知识等无倒心,一切发起并息灭,
内外障等猛利欲,多返祈祷决定行。


(庚一)总修法:
为令自心堪住善,所缘数量与次第,
定无增减具念知,否则终生善成过。


(庚二)此处修法:
此处思惟依师利,不依过患防观过,
纯念功德修净信,及修念恩发诚敬。


(己三)结行:
后回向善为次第,一昼夜分四座修,
暂应时短次数多,获暖相已随宜行。

  
(戊二)座间时应如何:
所修所缘于座间,数数忆持不逸散,
修集资粮净罪障。又护根门食知量,
精勤修习寤瑜伽,眠时身仪正知行,
加正结行座间修,至观皆同正行别。


(丁二)须以两种修法而修之原由:
烧洗珍宝成堪能,如是于黑白业果,
厌离净信之作意,猛利长时观察修。
随所欲成止观故,修无常是上观修,
如修奢摩他之时,多观非妙须止修。
是故智者孤萨黎,止与信等定应修,
止住观察二皆须。又沉掉是住心障,
猛利凈信除沉最,猛利厌离能断掉,
定量妙典多说故,能除违缘不视过。


(戊一)有暇:
边地根不具倒见,无佛教四人无暇,
长寿天并三恶趣,离此八种说为暇。


(己一)自圆满:
人复生中诸根具,未作无间信三藏。

(己二)他圆满:
佛降说法圣教住,随转有他具悲悯。

(丁二)思惟暇满利大:
已获身具十圆满,注重此生乃畜行。
俱卢不堪为戒身,多数欲天上界天,
其身无新得圣道,三洲男身除女性,
是心力大妙人身,若无利似为咒惑。
不仅圣道须此身,人天身财眷属因,
此身修施等非他,是故应常思利大。


(丁三)思惟难得:
持不善品恶趣门,自诸善为嗔贼夺,
不凈宿过不护后,懒散若此将何趣?
安乐待法故须修,具师暇满能修法,
不修暇满难再得,死无定期现应修!
相较恶趣善趣稀,其中暇满更稀有,
总之体认暇满体,由因果门思难得。


(戊一)三士道中总摄一切圣言之理:
一切圣言所诠道,决定摄入三士道,
成增上生决定胜,除此圣言不说他。
分增上生决定胜,依次成三故遍属。


(己一)显示何为由三士道引导之义:
导以少分中下位,共道前行引入大。

(庚一)正说:
发心大乘道命木,如点金汁圆二资,
现竟无余希欲事,此妙心成定无疑。
为发如是具德心,于胜利起大欢喜,
当修共下中意乐,其次决定修彼心。
此心根本为慈悲,自乏安乐众苦逼,
思时若不生忧恼,不忍他苦何能生?
是故恶趣受苦理,善趣亦乏安乐理,
配自下中觉受思,于亲众生发慈悲。
又下中时诸集净,发心前行修治法,
下中法类成大支,思此等理殷重修。
由此发心令坚固,仪受愿心听学处,
次若负荷佛子行,受行律仪舍命护,
断下中缠犯还凈。总学六度别学止,
为发神通及胜观,探究真理次入密。
又知深广之道已,次第数量双决定,
不以一分而知足。


(庚二)所为:
若下中道是大支,何须立名三士道?
摧慢未学称佛子,广益上中下心故。
经与诸大车皆说,须渐发起三士心。
下士不堪胜道器,示共上中道无过。

  
于共下士道次第修心
  (壬一)未修念死之过患:
日日起念今不死,惟思现法慧目衰,
三门掺罪善力弱,背弃正法无更甚!
是故至心当念死,视勤现世无心要。


  (壬二)修习胜利:
执不死方衰损门,念死一切圆满藏。
此时能办士夫利,耽延痴睡并闲谈,
饮食散乱知为过,死无定期当铭记。


  (壬三)当发何等念死之心:
虽生怖惧难遮死,当畏糅杂罪没亡,
灭恶趣因、办人天,决定善因巧迁识。


  (子一)思死主决定当来无缘能令却退:
旋即死故难无畏:三有无常如秋云,
众生生死等观戏,众生寿行如空电,
犹崖瀑布速疾行。若能向内思无常,
万物无不示此理。


  (子二)思寿无可添而无间有减:
中间生亦日近死:人中勇士于初夜,
安住世间胎胞中,彼从此后日日中,
全无暂息趣死前。


  (子三)思于生时亦无暇修法而决定死:
顽稚衰耄不念法,中为饮食睡病耗,
虽住百年少有修。今日死生虽不定,
诸具思择执死方,执不死则悔而亡,
筹备待死岂非妙?


  (子一)思赡部洲人寿无定故死无定期:
南洲寿量极不定,

  (子二)思身极脆弱故死无定期:
身弱不堪抗死缘,

  (子三)思死缘极多活缘稀少:
活缘少复成死缘,汝定死故当重法。

  (癸三)思死时除法之外余皆无益:
总之现法诸圆满,定舍弃我我弃彼,
身友受用皆无益,如是决定当修法。
是故不应轻此诀,舍而矜慢修上道;
若怯弱念修难生,当作请白发精勤。


  (壬一)思地狱苦:
如是速死无暂息,死亡之后非断灭,
为业力引生二趣,堕恶趣感热冷苦。


  (壬二)思饿鬼苦与(壬三)思旁生苦:
饥渴枯瘦痴苦多,长久难忍可经劫,
人间一月为一日,饿鬼寿长达万年。
畜苦甚者亦经劫。若惟芒刺尚难忍,
恶趣苦触又如何?


修趣入圣教最胜之门归依
  (壬一)正明其境:
依止后世乐方便:若谁永无一切过,
一切功德所依处,以此为表法圣僧,
是求解脱之依怙。


  (壬二)应归依此之因:
自已解脱诸怖畏,善方便救他人怖,
大悲遍转堪归依。外缘佛成虽不缺,
内缘归依当至诚。


  (壬三)如何归依之理:
如何方成归依者:圆明相好庄严身,
由一音酬各各问,智悲遍转所知轮,
事业任运不间断,此是略说佛功德;
佛修法生法功德;善修法理僧功德;
知三宝德细差别,佛师僧伴法正依,
于自大师教法僧,了知无过余则非。
此等相续若具足,如是即成此归依。


  (壬四)归依已应学之次第:
余天非依离杀害,不共外道住遮学;
任何佛像木造等,皆修礼供起立等,
纵一法字碎黄布,亦当敬如真法僧。
自心为证于三宝,断除不恭修诚敬。
知外内师教徒别;念知三宝诚勤供;
安立有情归依善;随作何事求三宝;
由此得入佛教内,成生律仪之所依,
先集业障轻且尽,功德有形空难容,
不堕恶趣人非人,不能为难所思成,
速成佛故日六次,念诸功德而归依;
无论如何终不舍,若有命难念舍弃,
或执二依坏律仪。自畏轮回见三宝,
具有能力救轮回,下至戏笑不应舍,
诚信共学归依义。


思总业果
  (子一)业决定理:
从总善与不善业,生总苦乐、别苦乐,
从细二业差别起;


  (子二)业增长广大:
微善罪感大乐苦;

  (子三)不遇未造业:
未集业则定不受;

  (子四)已造业不失:
自所造业不唐捐,不遇未造非予取。

  (子一)示十业道为主要:
十不尽摄三门业,摄粗显说十业道。
戒等善根无一修,自称大乘废行者,
说于佛前欺世间。应护诸言善护意,
身不应作诸不善,彼等勤修大仙道。
  

  (寅一)正示黑业道:
杀生为首十不善,有事意乐等四相。
杀生事为他有情,意乐想烦恼等起:
有情想等有四种,惑三毒随一等起,
欲杀总念错亦罪,加行器杖毒咒等,
若自作或教他作,究竟为其加行杀,
彼须先于自身死。等起总念余九同。
不与取事他摄物,意乐想烦恼如前,
等起未许欲离彼,加行力劫或盗窃,
此复寄存负债等,欺诈多同不与取,
究竟发起得心支。
欲邪行事不应行,口与便道等非支,
塔庙师前等非处,怀孕斋戒等非时,
前须无误意乐想,不净行则错亦犯,
然《俱舍》中有异说。惑三毒随一等起,
乐欲行诸不净行,加行发勤勇行事,
究竟两两交会是。
妄语事八他解义,意乐于见变不见,
等想烦恼与前同,等起变想乐欲说,
加行言说或默忍,示相作态亦复然,
自利利他说同犯,妄语离间粗恶语,
教他说亦成业道,律经则云须自说,
究竟谓他领解义,未解此三成绮语。
离言有情和不和,想及烦恼如妄语,
等起和离不和乖,加行实妄美不美,
为自为他说皆同,究竟他解离间语。
恶语事他引恚恼,意乐之中二如前,
等起乐欲说粗言,加行真实或非实,
种性身戒过随一,依彼宣说非爱语,
究竟所说境解义。
绮语事引无利义,意乐作欲说义想,
惑三毒随一等起,乐说无属随意语,
加行勤勇说绮语,许究竟即说语讫。
贪心事属他财产,意乐想作彼事想,
三毒等起令属我,加行于所思发动,
究竟谓念其财等,愿成我所有即成。
恚心事与想烦恼,如粗恶语乐打等,
愿其破财等等起,加行于所思发动,
究竟抉断于打等。
邪见事谓实有义,想于所谤作实想,
三毒等起乐诽谤,加行于所思发动,
于因果用与有事,四谤究竟定诽谤。
意思是业非业道,身语七业亦业道,
思行处业业道定。


  (卯一)十业道轻重:
身语七前重于后,意三则后重于前;
猛利三毒为等起,久近习多说为重。
恒常耽着无对治,从德尊事所起业,
德恩二事开为五,作善不善皆重大。


  (辰一)由福田门故力大:
于三宝师应供处,父母等所损或益,
能得大福及大罪。盗佛法物还得净,
僧物未受则不净。夺食物堕大地狱,
盗余无间边暗生。设由忿恚将众生,
禁闭黑狱于菩萨,忿恚背对尤为重。
焚毁恒河沙数塔,于彼生恚起害心,
说诸恶称罪尤重。若剜十方有情目,
由慈心故令眼还,放出牢狱获梵乐,
胜解大乘欲瞻视,讃叹菩萨福为大;
害南洲众夺其财,障彼施食罪尤重。


  (辰二)由所依门故力大:
悔前防后不藏恶,对治清凈智罪轻,
矜智轻蔑罪尤重。三千在家菩萨众,
供佛灯炷如须弥,出家菩萨一油灯,
供佛得福尤胜彼。由是具戒较无戒,
行道进趣殊异大。具十不善经百岁,
在家无间集众恶,比丘犯戒披袈裟,
一日受用信施重,亦由所依门力大。
具三具二律仪身,近住所修善恶别。
宁吞炽燃热铁丸,不可犯戒受人食,
较依正法所犯罪,十不善是极少恶。


  (辰)三)由事物门故力大:
布施之中法布施,供中如教行为胜,
物门力大余亦多。


  (辰四)由意乐门故力大:
不离一切智心善,恶行之中恚害心,
猛利恒长所作者,斯由意乐门力大,
三善难救害心罪。


  (卯一)异熟果:
上品杀生至邪见,异熟地狱中饿鬼,
下十说生旁生中,十地经说中下反。


  (卯二)等流果:
等流杀生寿短促,不与取感资财乏,
欲邪行则妻不贞,妄语谤多离间故,
亲友乖离粗恶语,闻违意声绮语故,
言不威肃意之三,贪嗔痴三依次生。


  (卯三)增上果:
增上杀生感外界,饮食药果力微劣,
盗感旱涝果鲜少,邪行污浊不可爱,
妄语农船业不兴,离间高低地难行,
恶语多杌刺石砾,绮语果劣非时结,
贪心盛事渐衰微,恚心疫疠灾战乱,
邪见胜源悉隐没。


  (寅一)白业:
现当解释白业道:事意乐与行究竟,
事他有情意乐者,谓见过患欲远离,
加行起行息杀害,究竟正息圆身业,
此断杀生余推知。


  (寅二)果:
异熟十善软中上,依次人欲上界天,
等流增上违不善。


  (丑三)示余业差别:
引乐趣业决定善,引恶趣业定不善,
能满不定共四种。故思作增决定受,
反之业为不定受。作业思已身语起,
增长业除十种业,梦所作等余诸业。
梦作等十不增业。定受业依果时分:
即生果熟现法受,次生果熟顺生受,
三世后熟顺后受,如是感果有三种。


思别业果
  (癸一)异熟德:
异熟功德作用因,成修种智妙所依,
寿形族姓及自在,言肃势大男具力。


  (癸二)异熟用:
寿积善形众归仰,族贵遵教自在摄,
言肃四摄因势大,为报恩故受劝教,
男根智广无嫌碍,具力勇健速发通。


  (癸三)异熟因:
异熟因者不害他,施灯明与鲜净衣,
摧伏慢心施乞求,修离四种不善语,
发愿供养师三宝,深见女过救男根,
随宜伴助施饮食。八具三缘异熟妙:
心清净中待自二,修因众善回无上,
至心殷重办诸因,随喜同法离竞争,
不逮、日观所应行,此是待他之两种;
加行待自待他二:前久猛利无间断,
后未受行讃令受,已受讃美令欢喜,
令无间作不弃舍;田清净由心行二,
予众果故等妙田。


思已进止之理
  (癸一)总示:
黑白业果应知修,于此未得真定解,
修空性时舍业果,任修不得佛喜见。
《三摩地王经》中说:“设月星处皆堕落,
具山聚落地坏散,虚空界可变余相,
然尊不说非谛语。一切诸法如水月,
等于幻泡阳焰电,虽诸死已往他世,
有情意生不可得。然作诸业终不失,
如其黑白果成熟,如此贤妙理趣门,
微细难见佛行境。”又如《谛者品》中云﹕
“大王汝莫为杀生,一切众生极爱命,
由是欲护长寿命,意中永莫思杀生。”
如是十不善业等,起心动念亦应遮。
极不现事甚微细,当以精细慧起解,
心莫宽大恣意为,日察三门不放逸,
作此受此佛说故。


  (癸二)特以四力净治之理
堕还出如三律仪,罪由四力凈为上。
多悔不善破坏力;受持契经信空性,
念甚深咒造佛像,勤供三宝持名号,
此等对治现行力;后护罪堕遮止力;
归依发心依止力。罪净理者将感苦,
变短期或全不受,感恶趣苦于此身,
稍受病痛即清净。四力定受亦能净,
由悔伤损感异熟,虽可还出不染胜。


  (己二)发此意乐之量:
改求现世为希求,后世为主发心量。

  (己三)除遣此中邪执:
修增上生妙果德,求此不定轮回因。
   
决定共下士道修持之门说讫。

于共中士道次第修心
(庚一)明求解脱之心:
人天未能出行苦,复堕恶趣际恶故,
应修共中之意乐。脱轮回缚名解脱,
求解脱心求获此。


思苦谛轮回过患
(壬一)显示四谛先说苦谛之意趣:
若能思苦取蕴过,见过自然起厌离;
自为苦逼善决定,专勤扼要止其因;
见能止彼誓证灭,此时当修趣灭道,
是故苦集灭道次,摄修扼要应珍重。
下时所说共所缘,此处所说诸不共,
善解观止修要义,神志明净持续修。
三乘功德由止观,随真或似而成办。


(子一)思八苦分八:
(丑一):
生苦之理分五种:众苦所随具粗重,
苦所依及惑所依,不随所欲离故苦。

(丑二):
如是老苦亦分五:盛色气力根衰退,
受用衰退寿衰退。

(丑三):
如是思惟五病苦:身变心忧苦增长,
不能受用悦意境,强受非爱将离命。

(丑四):
死苦亦有五种相:舍离身财与亲朋,
领受猛利忧苦理,当善思惟令意厌。

(丑五):
但遇怨敌便生苦,畏其制罚畏恶名,
畏苦恼中而死殁,畏惧死后堕恶趣。

(丑六):
爱别离苦有五相:舍离亲等心忧戚,
语发愁叹扰恼身,念彼思恋令意恼,
彼所受用缺乏苦。

(丑七):
希求所欲不得苦,如同前述爱别离,
虽于所欲力追求,未得灰心而忧苦。

(丑八):
取蕴能引来生苦,为老病等之所依,
复为苦苦与坏苦,粗重随逐生彼二,
初成取蕴即生为,行苦自性故是苦。


(子二)思六苦:
六苦无定无饱足,数数舍身数结生,
数数高下及无伴。轮回中无保信处,
受轮回乐无饱期,无始而转三事摄:
初中不可保信四,得身损益盛事伴;
第二易解第三者,辗转受生不见际。


(癸二)思别苦:
第二思惟别苦者:人亦有似恶趣苦;
非天嫉天意热恼;欲天死殁堕下处,
斫裂杀害驱摈苦,上界有障无自在,
禅定虽妙终堕落,应详思苦令厌离。


思集轮回流转次第
(癸一)正明烦恼:
业数虽多若无惑,犹如种子无润泽,
终不能发苦芽故,应知烦恼对治法。
贪耽著于可意境;嗔发恚恼粗猛心;
慢者令心高举转;不明谛等染污痴;
有无是非疑两端;坏见见我等染慧;
边执见缘坏见我,计为常恒或断灭;
见取缘依邪见等,所生见聚之染慧;
戒禁取者执邪禁,为出离道之染慧;
邪见堕增损染慧。此按各宗总轨释。


(癸二)如何生起之次第:
若许坏见无明异,无明不明蕴本体,
误蕴为我生坏见,从此发生诸余惑。
若许彼二为一者,坏见即为烦恼本。


(癸三)烦恼过患:
坏自坏他坏净戒,退损失利护师呵,
闘诤恶名生无暇,失得未得意忧苦。
当定广思此等过,本随烦恼起便识,
知已对治令遮止。


(癸一)正明所集之业:
于境役策相应心,心所意业为思业;
思业发起身语业,说彼即是思已业。
不善业谓非福业;福业欲界所摄善;
不动业者有漏善,色无色地之所摄。


(癸二)如何集业之理:
圣不新造能引业,造者大乘加行道,
第一法以下异生。


(癸一)死缘:
寿尽福尽及九种,未舍枉死如经说。
(癸二)死心:
死时善与不善二,粗想现行心中现,
具无记心而死者,上述二心皆不转。
作善如从暗趣明,解肢节苦亦轻微;
造不善多怪色相,解肢节苦极粗猛;
无记心死离苦乐。解肢节除天地狱,
所余生处悉皆有。死时善不善二心,
多串习者现若等,先忆者现不起余。
然则微细心行时,二心即遮成无记。
临终乃至想未昏,久串习故我爱现,
由我爱力恐我无,爱身即成中有因。
预流一来伏我爱,不还我爱方不行。


(癸三)暖从何摄:
造善罪从下上身,摄暖心间而识迁。
最初生与最后死,心间精血中入舍。


(癸四)死后成办中有之理:
死成中有如秤理,诸根完具后生形,
容有转改有二说。同类中有凈天眼,
能见中有见生处。作善造罪二中有,
分别如光黑黯夜。如同焦杌烟水金,
地狱旁生鬼欲天,色界色白《入胎》说。
生无色界无中有。天中有正人横行,
作恶中有头倒行。寿量至多七日住,
若得生缘无决定,未得易身住七七。
中有种子能转故,天中有或转成余,
余中有者亦如是。此中不许天中有,
能住天之七日说。


(癸五)次于生有受生道理:
中有见不见父母,行交会事有二说。
贪与父会当生女,生男贪母欲父离,
次惟睹见男女根,于此发愤中有死。
如秤低昂结生者,父母贪爱俱极时,
定出浓厚精血滴,如熟乳凝住胎中,
与此同时结生识,由其力故与别余,
诸根大种二和合,精血集聚有根生。
此时入识有二说,有许彼为阿赖耶,
有不许为阿赖耶,则许结生乃意识。
若于生处不欲往,定不于彼受生故,
感生地狱屠夫等,见所杀习乐趣彼,
次由恚彼生处色,中有遂灭生有起。
旁生饿鬼人欲天,及色界天于生处,
见己同类欣往趣,次嗔生处等如前。
化生求宅湿生香,热狱求暖寒希凉,
卵同胎生《俱舍》说。


(己二)彼生起之量:
如入炽然火宅中,及堕牢狱欲脱心,
不乐轮回希寂灭,即发共中心之量。
无则欲修惟虚言,大悲心亦无从起,
不求但解应力行。


(己三)除遣此中邪执:
由惑业力漂三有,菩萨亦生大怖畏,
以愿悲力生有中,应喜当知是经义。


抉择趣解脱道体
(庚一)以何等身灭除轮回:
在家勤修虽能灭,诸佛菩萨多讃叹,
除轮回过出家身。出家戒即别解脱,
圣教根本如命持。


(庚二)修何等道而为灭除:
灭轮回道为三学。若经俱胝恒沙劫,
净心以诸妙饮食,伞盖幢幡及灯鬘,
承事百亿俱胝佛。若于正法极失坏,
善逝圣教将灭时,昼夜能行一学处,
其福胜前俱胝倍。当念佛说《妙臂》云:
“以我所说解脱,净戒调伏尽无余,
在家咒师除形相,轨则诸余尽当学。”
如是欲求解脱者,当以显密互伴行,
弘扬圣教令增盛!

决定共中士道修持之门说讫。

于上士道次第修心
(己一)显示入大乘门惟是发心:
惟获解脱后须佛,劝发趣入大乘道,
一味利他为性者,应趣由悲说佛乘。
出生自他诸善门,一切智士所行道,
利他任运兼自利,希哉入此为善得。
大乘入门菩提心,有此无他亦大乘,
离此即退大乘道。


发生此心之理
(癸一)开示大悲即大乘道根本:
佛菩提心增上心,悲慈报念恩知母,
诸心决定七因果。悲者望佛之稼禾,
如种水肥并果熟。


(癸二)诸余因果是此因果之理:
修母念恩报恩三,引发众生悦意爱,
爱执有情如一子,此慈即能引发悲。
独声皆有四无量,然无承担拔众苦,
诸母乐等我成办,增上心担胜勇有,
悲引发此生发心。


(丑一)修于诸有情心平等:
怨敌亲友为因故,分别党类当遮止,
自离贪恚令心平,修缘中庸等教授。


(寅一)修母:
自生无始辗转故,未生胎类定非有,
是故众生皆自母。

(寅二)修念恩:
彼时恩养同此母,
(寅三)修报恩:
若不报恩最下流。

(丑一)修慈:
缘不具乐之有情,修慈愿其获乐等,
利益阅经宝鬘等。

(丑二)修悲:
三苦所恼诸有情,缘修悲愿其离苦,
修之次第先亲友,思其少乐苦所逼。

(丑三)修增上意乐:
承担度脱增上心。

(癸二)修习希求菩提之心:
见利他定须菩提,善思佛德欲证得。
(癸三)明发心即所修果:
自利亦定须遍智,此心二所缘修已,
誓证菩提为利他。


(辛二)依寂天菩萨论中所出而修:
自爱执诸衰损门,他爱执诸圆满源,
故自爱执轻弃他,二心位置互换易。
呼吸亦纯利他行。


  (庚二)以仪轨受持法分三:
(壬一)所受之境:
所受境具行律仪。
(壬二)能受之身:
已修共同二道心,尤喜菩提心者是。
(壬三)如何受之仪轨:
加行等仪受为上。

(辛二)已得守护不坏:
(壬一)修学此生不退发心之因:
人天世间皆应礼;得倍轮王护守护;
成明咒予二悉地;诸佛多劫善观察,
惟见此能利世间;此福有形过虚空。
若失长夜漂恶趣,日受六次恒不舍。


(癸一)断除能失四黑法:
欺诳二师具恩德;修善无悔令生悔;
说菩萨恶彼解义;非增上心行谄诳,
谓设方便不显过,本无功德诈现有。


(癸二)受行不失四白法:
此四相反四白法:断说妄语直心住,
于菩萨起大师想,堪熟有情入大觉。
此八后世不离因。


(辛三)设坏还出之方便:
坏可重受此乘别。未具戒住愿心时,
除舍愿心舍有情,若违菩萨余学处,
坏受中类善过失。


既发心已学行之理
(庚一)发心已须学学处之因:
但发愿心利虽大,以此修行为要上,
谓学三戒诸学处。


(庚二)示学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:
方智乖离不成佛,全正方智须双学。
方便即前述发心,智慧通达空性见。
修空以发心摄持,入行以智慧摄持,
是此方智不离义。或有弃舍妙观慧,
所抉择之空性见,而谓全不作意他,
一心安止乃修空。问汝究作何许时,
汝谓有情虽不住,以正理所抉择义,
无分别住最善妙,若为彼见所摄持,
一切恶行皆佛因。然则以彼妙观慧,
观察且修有何过?念此为此诸分别,
分别三轮法我执,是故不逾轮回因。
则修归依思师德,暇满念死恶趣苦,
修慈悲及菩提心,修学行心学处等,
皆须思此引定解,若谓此皆所知障,
则彼修习法无我,即坏归依等因故,
行见相违如寒热。此等不堪作佛因,
汝见所摄嗔恚等,恶行乃因堪称奇!
若谓彼如擐甲修,灵妙一法具一切。
具牛粪水即是施,云云以此即应足。
若彼是文非实意,汝语为实何能立?
若知正立因二谛,道位方智果二身,
略示广慧即解故,归依无缘大悲师,
开示诸事无自性,然诸因果无少乱。


(壬一)净修欲学菩萨学处:
咒与别解脱调伏,未受不可听学处,
此则先知净相续,次受戒固善方便。


(壬二)修已受佛子律仪:
受法参阅戒品释。

(癸一)所学之事:
摄菩萨学为六度。
(子一)正义数量决定:
六度数量决定理:待增上生成二利,
引发利他摄大乘,复随方便相而转,
观待三学数决定。何等胜身何二利,
安住何乘何方便,修何学不逾六度。


(子二)兼说次第决定:
六度后依前者生,后者较前为殊胜,
前较后粗次第定。


(卯一)布施体性:
善舍思及此发起,身语行施时之思,
(卯二)差别:
施体分为法施等。
(卯三)相续中生起之理:
一切财物施他心,至心发起最殊胜,
但除悭吝非施度,舍心究竟施圆满。
身受用与三世善,施时若具六度修,
成就久暂诸所须。


(寅二)学持戒之理:
此以律仪戒为主,离损他事能断心,
是为戒体分三种。菩萨所具别解脱,
非菩萨律乃戒律,若坏菩萨律仪戒,
说即失坏诸律仪。自所承许诸学处,
纵细亦不怠凈护。戒凈处众威如山,
非力胁迫众生敬,离过庄严利繁多。


(寅三)学忍辱之理:
忍体耐害安受苦,以及胜解正法思。
分为思择法忍三。害心邪见坏善根,
四力净治不善二,遇缘亦不能生果,
说此即坏异熟义,于等流则不决定。
邪见谤正法以慢,轻蔑菩萨师长等,
引大异熟坏善根,故当力断嗔恚等。
总之当念忍不忍,相关利害殷重修。


(寅四)学精进之理:
于摄善法利有情,勇悍之思即精进。
若为除一有情苦,百千俱胝无数劫,
惟住地狱终不变,勇求大觉名擐甲,
及摄善法等共三。断懈自轻与贪劣,
顺缘胜解坚固喜,暂息欲善具六度,
自住精进安立他。


(寅五)学静虑之理:
于善所缘一心住,此思即为静虑体。
体分世出世间二;品分止观双运三;
身心乐住引德通,饶益有情为作业:
身心轻安住定生,引通解脱遍胜处,
利有情事十一种,就作业分三之义。
了知利害而趣入,具足六度如前学。

  
(寅六)学般若之理:
慧见不见诸德本,根除有寂诸衰损,
现似相违达无违,离此见戒不能净。
以慧观察闻思义,速发修果殊胜慧。
忘失法义求持心,如同失财复贪故,
当修智慧具六度。


(丑二)学四摄成熟他相续:
布施不惜身命等;爱语于徒示诸度;
利行如教令起行;同事与他同学四,
熟他相续当勤学。布施生喜成法器,
彼时爱语断惑疑,利行策励欲修行,
同事自修他效仿。根本后得修六度:
定中止观思深法,布施持戒忍一分,
禅慧一分后得修。
受律仪前于诸行,起大勇悍得自信,
如仪受戒当极固。


决定净修愿心与总学佛子行之门说讫。

别学后二度
(丑一)修习止观之胜利:
缘善心一境性者,微细思择观慧者,
依次摄为止观二。诸凡心上诸习气,
能令有境颠倒增,诸凡于境倒执心,
复能长养彼习气,名粗重缚与相缚,
修习观止乃得除。


(丑二)显示此二摄一切定:
静虑智度诸功德,皆为止观功德故,
决定显示止观二,总摄诸定故佛说,
立为三乘功德本。


(丑三)止观自性:
止息外境散乱已,专注所缘不思择,
引轻安乐奢摩他;乘止马作观察修,
自引轻安得胜观,殊胜观故如是名。


(丑四)须修此二之原由:
有说止无明分力,有名为观不应理,
此为有无沉没别,凡止亦须清沉没,
一切离沉三摩地,定有心之明分故。
缘空性之止或观,必证空性、无念定,
则无证空之决定,故心未趣空性定,
已证空定二者中,皆有乐明无分别。
修止成已观真实,此慧便离动摇过,
一切观修亦复然,若除于境散动过,
任修何善皆有力。


(丑五)次第决定:
止观须依次第生,或问若先解无我,
此人缘空性止观,同时生起有何过?
但解真实生觉受,未说先须奢摩他。
未获空性修所成,不作观修缘空性,
生修所成胜观者,无上瑜伽部中有。
下三续部与此处,未成奢摩他之前,
求解无我数观察,仅此不成奢摩他。
若不观察止住修,虽能成止然此无,
修观法故止为先,其后胜观次第明。
生起胜观之理者,妙慧观察起轻安。
如所有或尽所有,次第决定皆如是,
余违经与智成论。此就新生时而言,
后则胜观可先修,及依未到定摄观,
修习正定所摄止。


(卯一)依止奢摩他资粮:
住具五德随顺处,少欲知足闲净戒,
断欲寻思止资粮。

  
(未一)心系所缘前如何修:
现法乐住乐滋身,获轻安故易行善,
无主散于颠倒境,灭则恶行皆不生,
修善强力通变速,生深胜观断生死。
复次修时由观见,正定功德生坚信,
由此生欲次生勤,次生轻安彼能灭,
退失正定诸懈怠。


  (戌一)正明所缘:
周遍净行与善巧,净惑为总所缘事。
(戌二)示何等补特伽罗应缘何境:
别贪增上缘不净,乃至寻思增上者,
缘呼吸又为了知,断除对治贪等故,
观生上中下品理。


(酉二)认明此处之所缘:
多寻思者修息善,如来等像为所缘,
有众需故当修此。先于善妙大师像,
数数观视取其相,是令现起佛总义,
次于意中真佛相,先修易现身粗分,
待彼坚固缘细分,所缘多则止不成。
一头二臂身二足,依次明观数次后,
彼身总体于心中,若能同时而现起,
半分头足粗支分,纵无光晔之明了,
应知喜足获所缘;若欲求明数攀缘,
虽略显了障得定。所缘不明然无过,
速得妙定明易成。此时所缘色形数,
大小若变不可随,于前所缘为所缘。
若缘天相极难现,前述所缘修其一,
或住空性见上持,以此主要在得止。


  (酉一)立无过规:
具二殊胜三摩地:心极明显具明分,
及专注于彼所缘,无有分别具住分。
或加乐澄共为四,然此成澄不需乐。
上述具二殊胜者,昏沉能障如是明,
掉举能障无念住,粗细沉掉乃违缘,
识已依顺缘念知。现起前定所缘相,
系心所缘相续念,心不余散离所缘。
此念具足三差别,即境行相及作业。
得前所缘以知持,起念心已系所缘,
所生行相强而高,次不更起新观察,
相续将护此心力,是修念法切要处。
引三摩地主修法,即修念法故念者,
其行相为定知相,若无有力定知相,
纵有明分然无力。胜解修无所缘者,
须许专修不流散,不散即不忘所缘,
故仍未出修念法。


(酉二)破有过规:
或于前说修念法,思无沉没掉增上,
唱言善缓即善修,乃将生沉误为修;
若思有明故无过,此乃未辨昏沉二,
故释缓紧适中界,具慧学者持如命:
若觉住此将生掉,即应缓息减其量,
若觉住此将生沉,即应策举过其量,
自行观察作判断。念之行相令不衰,
并观住否本所缘,沉掉何者已生起,
正知观照观察时,前心势力尚未尽,
非太短促亦非久,中间时时作观照,
时时忆念前所缘,正念力大知沉掉。
未达此要虽久修,智慧变钝忘念重。
“数数意言所缘”者,忆念不忘执持义。


(酉三)示座时量:
诸凡散乱之忘念,沉掉生已不速知,
乃是正知力弱过,时短数多修为要,
若二过除可稍久。座量或为一正时,
或为半座或一座,随自心力堪能修。


(戌一)抉择沉掉之相:
掉举之体即贪分,所缘为净可爱境;
行相不静向外散,以爱境相而趣入;
掉举作业差别者,能障其心住所缘。
沉没有二善无记,不起所缘紧行相,
虽有澄分无明力。昏是不善或无记,
为沉没因是痴分,身心沉重无堪能。


(戌二)于正修时生觉沉掉正知之方便:
沉掉未生将生时,有力正知若不依,
惟了沉掉无利益。修正知法有两种:
上述修念法相续;于中观察自所缘,
其心于余散未散,在旁观照不间断,
是修正知第二要。有力念是正知因,
旁数数观亦其因。

  
(戌一)明思及灭沉掉法:
如同铁随磁石转,于善不善或无记,
动心心所即是思。此说对治生沉掉,
不勤功用造作思。沉没心者太内摄,
由失所缘行相故,应修欢喜非厌患,
或修佛像光明相,思择乐思境亦善。
修广所缘及行相,经行读诵修六念,
冷水洗面瞻星辰,思菩提心暇满德,
除沉没因修清净。掉举因贪趣境故,
应修无常可厌事,掉举自然得止息。
太散暂停为教授,掉举太猛亦暂停。


(戌二)明生沉掉之因:
食不知量不守根,睡不勤行不正知,
沉掉共因沉没因,耽著睡眠太依止,
心暗不乐攀所缘。掉举因者无厌离,
不修精进心太举,于境亲友等散乱。
沉掉将生而轻忽,微细所断定有过。
散掉多时求住分,住时防沉求明力,
不应惟以澄净足。此定一时虽难得,
修不成易然非有。


(申二)离沉掉时如何修:
约一座许离沉掉,得定见已修行舍,
缓功非舍行相力。复次加行时懈怠,
勤修定时忘教授,已住定时生沉掉,
生时而不勤功用,离时行思为五过。
以信欲勤轻安四,治懈怠以念正知,
及行舍四依次除,忘念沉掉不行行。
如是八行断五过,无上瑜伽中亦需。

  
(未一)正说引生住心次第:
内住续住及安住,近住调伏与寂静,
最极寂静并专注,平等住九令生故,


(未二)由六力成办之理:
以六力成九心理:初二依次成初二,
中三依次成二二,末成第九平等住,
闻思念知勤极熟,


(未三)具四种作意之理:
名为六力力励转,有及无间缺运转,
无功运转四作意。初二中有初作意,
次五住心有第二,第八之中有第三,
第九之中有第四,九住心有四作意。


(午一)示由获未获圆满轻安之门获未获奢摩他:
虽第八住无沉掉,须无间依念知故,
称作行或有功用。第九不须名无功,
乃至未获轻安间,欲界地摄非作意。


(午二)示获圆满轻安已成就奢摩他之理:
身心于善无堪能,随所欲转名粗重;
离此身心于善行,柔如木棉极堪能。
修此堪能后成就,轻安心一境性止。
生轻安兆行者顶,似重然乐等相现,
心身轻安依次生,许初是识次为触。
此身轻安初生时,虽具身心喜乐受,
然犹未得相圆满、易了轻安后减退,
扰动其心粗喜乐,不动顺定如影随,
获此轻安名得止,定地所摄初作意。


(午一)正说有作意相:
得此作意相状者,有力净惑入定时,
两种轻安速生起,五盖大多不现行,
出定亦具少轻安。净奢摩他轻安二,
互相辗转能增长。定中粗相悉消除,
心者如与虚空合,起定获身似新生。
烦恼力弱难持久,住分浓厚极明了,
眠定和合梦清凈。


(午二)释断疑:
上述作意三摩地,若解无我见总义,
立异生位解脱道;菩提心摄大乘道;
若无他摄定自体,为内外道之共同。
是故乐明无念定,是否正解修真理,
有二当善分别之。


(辰二)总示依奢摩他趣道之理:
外内二与内道之,三乘一切瑜伽师,
断惑现行与种子,粗静行相十八界,
了相与谛行相等,一切胜观初皆须,
依此而成故此止,说是近分未到定。
具粗静相胜观者,于内道非不可少,
外道则无谛等观。无上部于生次时,
须成就止然不必,为生粗静行相观。


  (辰三)别说趣世间道之理:
九住心至作意前,是名作意初修业;
从得作意至了相,名净烦恼初修业,
《声闻地》说、初近分,次为了相非同时。
若许同时证彼二,止前无须止住修,
近分之前已有止。


决定趣入静虑波罗蜜多体性奢摩他之门说讫。

学毗钵舍那之理
(辰一)总示依止毗钵舍那资粮:
听闻龙猛提婆等,具量论典及解释,
以辨了不了义慧,抉择正见者即是,
决定胜观因资粮。是故佛护月称论,
立为根本此涵盖,妙论所诠诸深要!


(巳一)认明染污无明:
无始以来执诸法,非分别立自体有,
此乃所破实执理,所著境名我自性。
二差别事人法上,无彼即是二无我;
执差别事上有彼,此二心即二我执。
或有唯识中观师,虽许人我执所缘,
唯我然问其事时,则为藏识意识等,
众说纷纭本派者,许能引生唯我念,
唯我乃是彼所缘。本派别法纵须臾,
不执蕴为所相事。如是"我之"俱生心,
其心所缘即我所,而不说我眼耳等。
俱生坏聚见所缘,要能任运生我念,
是故有人名“天授,”执“供施”有自性心,
非此、俱生我执是。俱生法我执所缘,
色蕴眼耳器界等。人法我执二皆具,
自性成就之行相。
  

(巳二)明彼即生死根本:
是故此二非宗派,所计常一自在执,
及计二取为异物;不待宗派过所染,
多劫为畜有此故,所谓俱生我执是。
设念有说坏聚见,或说执蕴谛实者,
为生死本二相违。当知后前为因果,
所缘相违行相同,故我无过如汝许,
同类无明前后念,彼二皆是生死本,
我许坏聚见即是,实执无明亦无过。
痴于诸境执实时,若所执境违己意,
即缘彼境而起瞋,顺己生贪于中庸,
无他而生同类痴,生余惑理如中士。


  (午一)欲断无明当求通达无我见之理由:
说由见境无有我,断三有种故善破,
我执所执之境者,烦恼诸过灭无余,
如树根断之枝叶。故舍违彼生死本,
俱生我执行相道,余道难除我见种。
凡心不住二无我,不可立为证无我,
非如剔刺而断故。解修无我断我执,
非理作意分别灭,彼见为本贪等灭,
彼所起业亦随灭,即无生死业所引,
便得解脱当坚信。


(未一)二无我见生起之次第:
如法无我于他法,难了、于像则易知;
如是无自性于人,易知于法则难了,
如喻差别事故然。是故依此难易序,
经言“如汝知我想,亦如是知法”云云,
于修次第获定解。


(酉一)认明补特伽罗:
凡圣补特伽罗者,但依诸蕴立我故,
经云蕴为安立依,补特伽罗安立法,
非其依即安立法,见蕴非即见人我。
经说见我为见蕴,意在破除离蕴我。


(戌一)抉择我无自性:
知我见相所破要,遮实三聚周遍要,
见难二成宗法要,顺引定解所成要,
具此四要生正见。一异皆非不成故,
实有亦不出一异,有对无对皆非无。
无待坚住所破相,如现而有则成实。
若我与蕴有自性,复为一则全无异,
许则不能取舍蕴;如蕴数量我亦然;
于汝蕴灭我亦灭,此生作业后受果,
自性异故无关联,许则不能忆前世,
不成同一相续故。我蕴若一自性灭,
前后生非一相续,许则值遇未作业,
作业失坏过难免。若我与蕴自性异,
可见然不为量缘;蕴具生住灭等相,
我不具故成常等。


  (戌二)抉择我所无自性:
如是观时我与蕴,自性一异皆不得,
自性一异我亦无,无故彼我无自性。
无石女儿无其眼,可知我所无自性。
安立所依安立法,自性一异安立理,
以此观察诸所知,知为二谛生稀有。


  (干一)显现如幻之理正义:
执自现识前无欺,有而破其谛实力,
亦说涅盘如幻化,如是如于识前现,
无自性人色声等,现空聚故现如幻。
虽空有用非断空,诸法本来无自性,
知本来故非臆造,此遍所知非少分。
心抉择故堪为境,理智得故是可知。
然说破执如幻化,若知影像幻象马,
及梦境中房屋等,非实物、非了空性,
然成同喻前已明。此等之上细空者:
如显现无粗法等,亦违实有由思成。
达称妄喻无性后,亦了诸法称无妄,
解喻义理次第定。论云“说一法见者,
即一切见者”之义,意为解时心进观,
即能通达其密意,似指现前惟同证。
了知影像幻象马,梦境房屋等非实,
如此少分亦不能,生解彼等无自性。


  (干二)显现如幻之理似义:
未解前说所破量,以理析境便非有,
“观者心亦同此理”,解此无者亦绝无,
皆无是非之决定,现相杳茫起种种,
即修断见坏缘起。不修了解所破要,
全无作意修长久,后得现相如烟虹,
柔薄于彼觉无惧,但遮粗碍之修为。
自性成就全非有,能立无过因果二,
以彼量成获深道。


(亥二)依何方便显现如幻之理:
是故先于凈定中,破实执境如虚空,
修习空性若达要,次出定时观诸境,
后得如幻自然现。强猛观修空品力,
引定解后现如幻,别无所谓修如幻。
总之先现自无明,如何增益所破总,
若有如是之自性,则彼不出一或异,
审思二品之妨难,引生坚固定解后,
人无少分自性有,以前正理力决断。
既于空品多修习,次于心中令现起,
不可遮止人名言,无自性中立缘起,
当获定解同喻像,虽空然依形镜生,
如是人虽无自性,依惑业生亦可立,
受果者理数忆念。

  
(酉一)即用前说之理加以变更而破:
复次修习法无我,依前说理引定解。

(戌一)示缘起因:
无有不依因生果,及不待支之有支,
故观缘生与缘立,及其所依因与支,
自性一异破实有。


(戌二)用此及前理成立无为亦无实:
故灭虚空涅盘等,所得所量皈依处,
建立、实有不应理,能所相别名言成,
否则无关成能所,若许相关坏实有。
亦以观察一异理,观无为法支有支,
二者自性一与异,以此易成无自性。


(申一)分别二谛之事与如何分别之数:
但于所知分二谛。
(申二)如是分别之义:
二谛体一待遮异。

(戌一)释世俗与谛字义:
色等诸事唯世俗,断无明者之所见,
具实执人实执前,实故诸事名世俗。
世俗谛非实执成,惟实执前是谛实,
然非立为世俗谛。断除实执诸人前,
立世俗分不立谛,然则立为世俗谛。


(戌二)世俗谛相:
对之而成名言量,为名言量所获义,
即是无过俗谛相。


(戌三)世俗差别:
许自相识自续师,许境正倒识则无。
此宗以俗名言量,能分正倒为可笑,
故说世俗俱生心,其前乃分正倒因,
此宗世俗无正倒,世俗现相真理合,
绝无有故必为倒。


(戌一)释胜义与谛字义:
是义复胜故胜义,彼无欺诳释为谛。

(亥一)正义:
对之而成理智量,为理智量所获义,
胜义谛相、不堪忍,诸有虽皆名言立,
然非其立遍是有。灭谛涅盘此宗许,
是胜义、有名言立。


(亥二)断诤:
佛如所有智可分,心境心前无二相。
或计涅盘非所知,佛地中无心相续,
为获无明勤无用,计心行为分别故。
诸境于他现为实,佛亦显现非自现,
以具遍智故如是。如尽所有二佛智,
体性虽一分别立,前为理智后名言,
系境所获理所致。二智二境不相违,
相违惟许二有境。


(戌三)释胜义差别:
胜义谛广分十六,略分人法二无我。
真顺胜义之名者,是自续师之所许,
是否异门胜义名,藏人所立、前者意,
无有分别二理智,及境前二真胜义,
后二智境立为顺。又实二相二戏论,
后有二相前智无。如是两种境法性,
前有境前离二戏,后但除实而安立。
欺或不欺无第三,所知二谛数决定。


(卯二)毗钵舍那之差别:
正与最极思择二,各分寻伺有四体,
有相寻求伺察者,毗钵舍那门有三,
寻求义事相品时,及求理者六寻求,
总之以此六寻求,成四体性之胜观。
《声闻地》说四作意,毘钵舍那中亦有。


(辰一)示依止修观之义:
止观非以所缘分,二谛止观皆可缘。
(辰二)示彼法属大小乘中何乘何道:
无上瑜伽圆次定,不需余论所说观,
然可专注住见上。


(辰三)正示依止修观之理:
止住观察修法中,止观平均修习法:
乘止马作观察修,时时间杂修止住。
若谓分别如何修,终不生无分别智,
有漏无漏世出世,从异生成圣者等,
后者不应从前生,因果皆不同类故。
若谓法性超心境,任何心皆不能解,
说难思议超心境,是破骄惟闻思证,
及执深义以为实,否则为众教理难。


(卯四)修成毗钵舍那之量:
六加行法座座间,除沉掉修念知等,
深要所摄住分中,以妙观智作观察,
引生前述轻安时,即获胜观及双运。


(寅三)学双运之理:
止观二者名为双,运谓互系而转义。
以观力引获止时,辨法慧与专注止,
相应和合平等转,如尽所有此理同。
如是依师至止观,智者修持决定门,
以易解颂善编排,吾乃此道有缘者!


(辛二)别学金刚乘之理:
以此共同道凈治,若堪荷负大慧担,
赴深金刚乘喜宴,当知事行瑜伽道,
定饮能熟四灌河,乐嬉解脱二次道。
勤著此论善日光,清除众生之心闇,
佛喜妙道皆圆满,殊胜果位愿定至!


决定菩提道次第中所说实修之门一切善说精髓者,由名为贡钦语自在利他军者,造于色东噶波尼夏,愿圣教久住兴盛!
(全文终)

善说精髓(无科判缩略持诵版)
成就悉源释尊金刚持
无缘大悲宝藏观世音
无垢胜慧智王妙吉祥
魔军无余摧行秘密主
雪岭智尊顶严宗喀巴
三宝总体上师尊佛前
身语意三恭敬虔祈祷
自他成熟解脱祈加持
胜及共同成就祈垂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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